近日國內掀起「#Metoo」運動,藝人炎亞綸也遭到網紅「耀樂」指控,16歲時兩人交往,遭炎亞綸偷拍私密影片、慘遭外流,甚至被炎亞綸威脅若爆料要找黑道。炎亞綸昨天深夜立即發文致歉,但耀樂今(21)天仍出面說明事件經過。不過,記者會現場發生大插曲,炎亞綸突然現身記者會,當面向耀樂鞠躬致歉,並火速離場,一度情緒潰堤強調,絕對沒有偷拍,對方也知情。
炎亞綸抵達耀樂記者會現場,就先向耀樂鞠躬致歉表示,「我要在這邊跟你慎重地說一聲對不起,讓你承受這個人生不應該承受的事情,真的很抱歉,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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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炎亞綸又深深一鞠躬表示,今天是耀樂的記者會,因此要把時間留給他慢慢說,如果之後有什麼問題再回應,說完後就火速離開現場。炎亞綸無預警現身,耀樂的情緒明顯受到影響,全程低頭不發一語,記者會現場一度暫停10分鐘。
炎亞綸步出記者會會場時,媒體追問他突然現身的原因及被指控的想法,他回應,會到現場就是要跟耀樂說對不起,並強調「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這是真的,我們當時就是在交往。」
媒體追問,當時的影片是偷拍的嗎?炎亞綸回應,「絕對沒有偷拍。」強調是雙方合意、對方當時也知情,談及到此炎亞綸忍不住情緒潰堤,哭了出來,並重申自己絕對沒有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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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強調沒有偷拍。圖/台視新聞
※台視新聞提醒您,遭受性騷擾時,請立即撥打110報案或113保護專線諮詢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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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影音】
Sara 衝去人家記者會是怎樣,要逼被害人原諒嗎… 很會🙄
2023年06月21日05:19
Jim Wu 現在流行加害者裝可憐嗎?
2023年06月21日05:18
Leo Wang 對被害人根本是二次傷害!想直接堵住你的嘴,強迫接受道歉......
(別忘了,性侵未成年、偷拍性愛影片,這些是犯罪吧)
2023年06月21日05:21
炎犯罪一覽
1、 拍未成年性愛影片: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
根據條例,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 偷拍: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36條第3項
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3、恐嚇:
刑法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023年06月21日05:19
229伍 戲精!
2023年06月21日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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