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上銬社工違反比例原則 北市警認「欠周到」記偵查隊長申誡!

台視
更新於 03月13日09:14 • 發布於 03月13日09:00

台北一名1歲大的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的保母虐待致死,負責訪視的陳姓女社工涉嫌偽造訪視紀錄,昨天被移送地檢時,她的雙手遭上銬引發譁然,社工職業工會質疑警方作法違反比例原則,台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今(13)天表示,審酌整個案子情節,確實有未符比例原則狀況,對於疏失人員帶隊偵查隊長將予以申誡處分。

張榮興今天針對上銬社工爭議一事進行說明,提到文山二分局偵辦虐童案,昨天接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核發搜索票、拘票到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移送北檢複訊,一切依法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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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製作陳姓社工的警詢筆錄後,在解送過程中,予以當事人佩戴帽子及口罩,確保名譽及隱私,至於外界質疑使用戒具部分,審酌整個案子情節,確實有未符比例原則狀況,對於疏失人員帶隊偵查隊長將予以申誡處分,未來這案子會列為案例教育,加強員警訓練。

警方依法拘提、上銬 北市警局長:戒具不能暴露

張榮興提到,此次案件使用戒具,是依據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的實施辦法,警方依台北地檢署核發拘票合法拘提,依法也可以上銬,但如果沒有脫逃、自傷、自殘等行為,警方可審酌案件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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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興強調,使用戒具過程中,要審慎注意當事人戒具不能暴露,戒具使用有這條規定,否則對當事人影響很大,此次事件問題在於帶隊幹部審酌案件情形欠周到,因此給予幹部懲處,案件也將列為案例教育。

至於外界質疑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因案件足夠受到矚目,警方移送卻無採取對應措施,導致被拍到、當事人遭公審,對此張榮興表示,會加強檢討,列為案例教育檢討策進,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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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5
  • 陳烱柔
    基層按規定上銬沒違法為什麼要記申戒,不要每次輿論譁然就拿基層開刀。 社工就不能上銬嗎?社工很辛苦其他各行各業就不辛苦嗎,大家都是領薪水的,醫護人員壓力也很大,公共建設工人趕進度也有壓力,颱風天救災搶修是拿命在拼,社工沒那麽偉大別拿道德綁架大眾,這次社工訪查有疏失是事實,別用小社工受屈了,來逃避社福單位肥貓該負的責任。
    03月13日11:25
  • 蓉蓉
    我覺得上銬合理呀!有什麼好抗議的?事實就是「失職」啊!
    03月13日11:11
  • 不是羊
    噁心透了,上個銬全社工炸鍋,我現在才知道社工這工作根本不需要抗壓能力
    03月13日11:09
  • 陳美蘭
    這社會真的是病了!刑警做份內的事要被批判記申誡。社工沒做好份內的事被偵查上銬,卻得到一堆人的聲援。
    03月13日11:31
  • 振榮
    高官只會講風涼話,爭功。 屆時遭法辦的就是那名值勤員警了,怕嗎?做人難啊!誰要你來幹警察。 何謂比例原則,疏縱人犯算誰的責任,廢話。
    03月13日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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