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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潘政琮對黃金計畫疑慮 國訓練中心回應

TSNA
更新於 02月18日20:46 • 發布於 2天前 • 李宇政/綜合報導
潘政琮。(達志影像資料照)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今天表示,有關高爾夫選手潘政琮先生於社群平台上對黃金計畫的相關說明,國訓中心已於今天上午與潘選手團隊取得聯繫,針對同意書內容進行進一步說明,該團隊對相關用意已有更清楚的理解,並明白雙方目標一致。

國訓中心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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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同意書的計劃執行單位只註明「特定團體」,沒有明確載明該單位為何,有模糊空間」。

對此,國訓中心說明,該條文係依據《國民體育法》第三條訂定,其中「特定體育團體」的定義為 「具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之全國性體育團體」,以高爾夫項目為例,即指 「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協會」。完整法規內容可參閱教育部體育署法規查詢系統,以確保資訊透明與公開。

2.關於「在亞運遴選辦法尚未頒佈之前,同意書要求選手承諾參與遴選,及給予計劃執行單位隨時徵召選手打任何賽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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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訓中心強調,黃金計畫的宗旨在於奧運奪牌,因此希望獲得本計畫資源的選手,在符合亞、奧運國家代表隊資格的前提下出賽。未來,國訓中心將持續以不影響選手取得奧運資格及奪牌為原則進行計畫調整,並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合作,以確保選手權益與計畫目標的平衡。

國訓中心感謝潘政琮選手提出寶貴建議,這有助於計畫的完善與執行。也感謝潘選手長期以來為國家在國際賽事中爭取佳績。未來,國訓中心將持續保持密切溝通,共同為臺灣體育發展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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