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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法利「被禁止入境台灣」原因曝光 立委協助依法申訴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23日05:36 • 發布於 03月23日05:26 • 鏡新聞
樂樂法利2023年來台上政論節目遭檢舉,後續被禁止入境台灣。(翻攝自樂樂法利YT)

美國YouTuber樂樂法利(LeLe Farley)昨(22日)表示自己日前申請到移民署的就業金卡,買了單程機票決定搬來台灣長期生活,沒想到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時,卻被告知「不允許進入台灣」。移民署表示,樂樂法利2023年來台時因非法工作被台北市勞動局裁處,管制一定期間無法入境,若日後符合解除管制規定,可再次提出申請。北市勞動局今(23日)說明,當時接獲民眾檢舉,多位外國人未申請工作許可上政論節目,查證屬實後因裁處對象已不在境內,故移請移民署依法辦理。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透露有立委正在協助樂樂法利依法申訴。

樂樂法利曾在中國實習及留學,能說一口流利中文,曾因拍攝嘲諷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相關影片,遭中網封殺,昨日他在YouTube頻道發佈一部「我被台灣禁止入境」的影片,指出他申請到台灣的就業金卡後,把美國的公寓退租、賣掉車子、跟親友道別,接著買了單程機票,決定搬來台灣,不料在搭機掃描機票時,被洛杉磯國際機場人員告知「不允許進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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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法利質疑,若被禁止入境台灣,為何還能申請到就業金卡,審查機構都沒發現任何問題嗎?且他也未收到台灣政府相關部門的裁處通知,直到去了機場才得知消息,讓他直呼:「真的很殘忍。」他坦言能接受自己的無知和疏忽帶來的懲罰,但至少能接獲官方的說明或公告,知道他被限制入境的期限。

對此,移民署昨日解釋,樂樂法利雖獲發文化藝術類就業金卡,但2023年來台涉及非法工作,遭台北市勞動局裁處在案,還在管制期,因此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管制一定期間無法入境,目前因在管制期間不符合核發就業金卡條件,已依規定撤銷其許可,並就相關行政作業流程進行檢討;若他日後符合解除管制規定,可再次提出申請。

勞動局今日則還原情況,指出當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接獲民眾檢舉,多位未申請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參加國內數個電視台政論節目,經該處查證屬實,即移送勞動局依法裁處,但因裁處對象已不在境內,故移請移民署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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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重申,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同法第68條也提到,違反第43條規定的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此外,對於樂樂法利的處境,立委王定宇今日表示,肯定樂樂法利的反共立場及對台灣的支持熱愛,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當時他上節目被檢舉,同時他也申請就業金卡,政府部門某環節橫向溝通不良,形成拿到金卡可以入境,但又因被懲處,所以不得入境台灣。

王定宇指出,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處罰按規定,但可依法申訴保障自己權益,目前有委員在協助樂樂法利依法申訴,若無法成功,相信樂樂法利也能了解依法行政的情況,現在的處理方式既尊重台灣法也尊重每個人權益,希望能圓滿結束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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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0
  • 建衢
    已經違法在先,來台灣也只是打嘴炮、當網紅而已,這個人對台灣人民根本沒有益處,不要誰都可以只要口說愛台灣就好,愛的是台灣的新台幣
    03月23日10:06
  • Dragon
    綠色的都可以! 違法行為也可以! 干林老師的 中華民國法律因人而異!
    03月23日09:01
  • ♊姜鈞耀
    沒辦法啊!你沒黨證 不知道黨證無敵嗎?
    03月23日09:20
  • hung kung
    法律怎麼訂的就一事同仁比照辦理,也是拉綠綠只把法律當政爭工具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03月23日10:49
  • 朱把拔
    這外國人違法在先,還有臉到處嘴自己的委屈和政府的不是!這立委不懂法規嗎?還要幫忙申訴?真是選民的不幸!
    03月23日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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