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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拒驗尿勒頸員警駕車拖行百公尺 雄檢起訴建請重判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11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6日電)47歲李姓男子因被屏檢列為強制驗尿對象,在高雄違規停車被警方攔查,但他不但用手勒住員警頸部,還開車拖行100公尺才鬆手致員警擦傷,雄檢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建請重判。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李男今年6月3日上午10時許在鳳山區過埤路違規停車,員警上前盤查時,發現李男為屏東地檢署發布強制採驗尿液對象,但當警方告知後準備帶回派出所時,李男卻不理員警制止準備開車離去,並出手勒住員警頸部,隨即踩油門拖行100公尺後才鬆手,造成員警雙腳多處嚴重擦傷送醫。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李男到案,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考量李男雖坦承犯行,但他駕車拖行執勤員警,妨害公務情節重大,惡性重大,據此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以維法治。(編輯:陳仁華)1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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