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認為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違反WTO規定,於7月26日在世界貿易組織(WTO)要求進行爭端解決諮商,經濟部今天(8日)指出,雙方經過數回合的建設性諮商溝通,已達成共識,歐方將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目前已經在進行的3-2期計畫還是依照既定規定,未來就不會有強制國產化規定。
根據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採「示範風場、潛力場址、區塊開發」三階段策略,第三階段選商評選標準包含技術能力、財務能力與產業關聯執行方案評分,其中「產業關聯執行方案」(IRP)為開發商自主選擇與承諾在地化、也就是國產化的項目與數量。
然而,世界貿易組織(WTO)7月底舉行爭端解決小組(Dispute Settlement Body)會議,歐洲聯盟(EU)在會中要求與台灣進行諮商,認為台灣對離岸風力發電招商案的國產化要求違反WTO規定。為此,經濟部一度要鬆綁國產化規定,甚至還追溯至3-1期、3-2期,讓風電廠商急得跳腳,後來又說將朝「通案原則、個案審查」方式辦理,在符合如期併網的必要前提下,訂定更明確的不可歸責認定樣態。
經濟部8日指出,台歐盟雙方經過數回合的建設性諮商溝通,已達成共識,歐方將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目前已經在進行的3-2期計畫還是依照既定規定,未來就不會有強制國產化規定。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李君禮說:『(原音)因為他也了解說我們在國內法令,我那個已經公告了、早就公告了、你也來了,我現在不可能說我早就公告了法令就不算了,但是我可以明確處理原則;至於未來的還沒公告,那我們就不會有國產化強制性的規定。』
經濟部也指出,在溝通過程中,我方由部長郭智輝於11月5日致函歐盟貿易總署總署長Sabine WEYAND,說明我方政策承諾;歐盟貿易總署長WEYAND也隨即於同月7日回函表示肯定我方將有效處理離岸風電開發商在執行上所遇到的困難,在我方落實相關承諾下,歐盟將不會在WTO採取進一步動作。
Richie 民進黨政府浪費了幾兆在離岸風電?
中間一堆綠色弊案,最重要的事
離岸風電產能又超低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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