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位在高雄的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一名50歲的員警,用休假期間,至屏東市區某旅社消費性交易,沒想到卻遭到屏東分局查獲,雖然有低調表示是「自己人」,但屏東警方還是依法偵辦,自己除了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也被記過,連帶直屬長官也被調為非主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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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員警涉嫌性交易的案件,發生在11月23日,在高雄保五任職的一名未婚的50歲警員,用輪休時間到屏東一間旅社消費性交易,過程中遭到屏東分局查獲。由於風聞有人以警職身份,還跟旅館人員表示,已打點轄區所長等人,屏東分局為自清因此埋伏多日,但事後調查並無此事,他只是一時有生理需求,才會去買春。
此位員警坦言,這次是第2次至這家旅社性交易,就遇到當地警察上門,被帶回警局時,有低調表示自己是在高雄服務的警察,但屏東警方還是依法偵辦,通知了他服務單位,而他的直屬主管也被連帶處罰,分隊長、中隊長、小隊長各記一支申誡,中隊長更被調為非主管職務。
據悉,事後這名員警也相當愧疚,但他除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臺幣1千元以外,還被記2小過,目前也被調離開原服務單位,並被提報為教育輔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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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他的直屬主管真倒楣
買春是50歲的成年人,他要做什麼犯罪事情,主管又管不到私事,平日只能對屬下加強宣導,這下出事 要一起扛。
2019年12月08日09:22
開查某而已是要輔導甚麼?我有時也花錢去養生館找越妹啊!
2019年12月08日08:42
宇 同性結婚可以合法
那為什麼正常生理需求買春不能合法
2019年12月08日10:03
文圻 臺灣什麼時候要開放?封閉又保守,看看國外吧,而不是當個縮頭烏龜不聽不看
2019年12月08日08:37
彭書訓 Café & Cocktail 出來選議員吧!保證高票當選
2019年12月08日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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