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被稱為「高級外省人」的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昨(22)日聲稱代表中國共產黨來台監督選舉,今(22)日改口稱「開玩笑」。律師黃帝穎表示,郭的監督不但無效,且無論有沒有被告發都該法辦,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黃帝穎在臉書指出,中共代理人監督台灣選舉,涉及刑事責任,不論有無受到告發,檢調應啟動偵查,刑法第113條規定,未獲政府授權,私下與外國政府或其代理人約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發生侵害國家的情形,刑期至少7年以上,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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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強調,台灣的選舉與監督,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是由中選會、各級選委會的進行,郭冠英自稱代表中國共產黨來台監督,在法律層面完全無法得到政府授權同意,此舉不但違反刑法,更違反選罷法。
黃帝穎臉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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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阿中(jerry_士傑爸爸) 吃裡扒外的畜牲,在蔣中正時代早抓去填海了!還任由它如此囂張。
2019年11月22日14:13
青龍 領國家的錢,軍公教人員18%,喊說自己是中國共產黨,來監督台灣選舉。
2019年11月22日14:07
Alex -N 給他來個顛覆國家罪好了,關到死
2019年11月22日14:08
超低級的外省人!趕快抓去關!
2019年11月22日14:19
安琪米麻米麻快遞 ~喵 麻煩白狼也一起起訴可以嗎?他有啥證據證明自己躲在台灣過追訴期 小英 妮有看到偶這段可幫妮除掉對手幫兇滴留言嗎?~喵
2019年11月22日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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