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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鹿醉駕駛「撞3行人釀2死」還找人頂罪 家屬怒:不值得原諒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2月19日07:22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9日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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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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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凌晨5點多,沙鹿區平等路前發生酒駕肇逃案件,一名蕭姓駕駛酒後開車,由平等路西往東直行行駛,因一時恍神撞上路旁69歲王姓、70歲顏姓、68歲楊姓3名行人,而王姓老翁、楊姓老翁送醫傷重經插管治療後皆不幸身亡,顏翁仍在住院觀察中。顏翁家屬也透過臉書發文,直指:「酒駕無法原諒、也不值得原諒!」

台中市消防局13日凌晨5點52分獲報車禍救護,到場見1男意識昏迷、後腦撕裂傷、口鼻出血,及其他2名傷者倒臥在地,立即請求派遣人協助送醫,並通報警方到場。

經警方調查,蕭男肇事後,還另找陳姓男子意圖頂替酒駕罪行,警查出蕭男才是肇事者,並測出蕭男酒測值達0.51,16日經檢察官複訊蕭男後交保,已送交通大隊分析,釐清事故原因。

遭撞顏翁家屬透過臉書痛心發文:「酒駕撞傷(死)人,這種新聞天天都有,但我沒有想過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家人身上」,指出因撞擊力道大,造成顏翁頸椎受傷、四肢無法動彈,經過檢查沒有骨折內出血,但頸椎神經受創要手術 ,「但這對我們來說這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因其他兩位同行的阿北沒有逃過死劫分別辭世了。」

文中更提到,「可惡的是當天酒駕又肇逃的人還找人頂罪,但警察跟他說你知道現在有兩個人有生命危險嗎?他知道事態嚴重才肯承認,事發至今只有肇事者的媽媽說要來探望,但是我們拒絕了,因為探望無濟於事,並沒有道歉,但道歉也不需要,因為無法原諒,也不值得原諒。」

家屬文中最後寫到,「如果你身邊有愛喝酒的朋友,拜託不要讓他酒後駕車,破碎的家庭,失去的生命,誰也喚不回賠不起,寫得鉅細靡遺,是希望大家可以感同身受,破碎的不會只有受害者的家庭,肇事者的家人一樣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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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
  • Lee
    酒駕撞死人就是用預謀殺人罪,撞傷人就是用殺人罪,酒駕沒肇事0.25以上用不確定殺人罪。無肇事0.25以下用傷害罪。管你肇事時的酒精濃度多少就是去坐牢跟罰款就對了。為什麼不朝這方向修法呢?每個官員和「利」委都推說這樣案件很難成立,還想修法用酒測質0.79才用殺人罪蒙混過關,聽你們這些官員「利」委在狗屁,都修法完成了會案件不成立,明明就是你們官員和「利」委都在酒駕怕被抓到判刑傂奪公權沒辦法當官和選「利」委遲遲不肯修法只敢把罰金提高然後賤嘴喊幾句,那十萬罰金對你們官員和「利」委是九牛一毛而已隨便貪污標工程就幾億入袋,差點忘了我們政府有偉大的行政院酒駕發言人
    2019年02月19日04:51
  • ~龍~
    不值得原諒你又能如何呢?面對這個凡事都打著「民主」、「人權」民粹牌來騙選票的狗屁流氓黨的政府..........你想要的「正義」、「公道」………不會有來到的哪天!也不會有那個狗官能體會受害家屬的痛!
    2019年02月19日05:11
  • 宗承
    假修法標準是0.75唷^_<
    2019年02月19日05:09
  • ⠗⠩⠈⠝⠧⠂⠛⠥⠂⠙⠷⠄⠑⠱⠈⠉⠮⠁
    台灣獨立之前大概就被酒駕的撞到死光了xd
    2019年02月19日05:08
  • YEH🦁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 (酒駕零容忍)
    2019年02月19日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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