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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勾人妻嘿咻挨告 出庭還幻想SOD「子孫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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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8年05月25日11:31 • 發布於 2018年05月25日11:3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大生前( 2016 )年在網路上認識吳姓人妻,兩人在吳女住處、 KTV 廁所發生性關係,吳夫得知後氣得提告。陳男出庭時稱自己年幼無知、被吳女勾引,但法院查出他不只糾纏吳女,出庭後還傳鹹溼訊息給對方稱「開庭開到有反應」,認定陳男無悔意,判他 5 月徒刑,民事部分須賠償吳夫 7 萬元。

判決指出,陳姓男大生在交友網站上認識已婚的吳女,兩人進而交往,並在同年 6 月、 8 月間,先後於吳女住處、 KTV 包廂廁所發生性關係。吳女丈夫在同年 3 月即發現妻子和陳男關係曖昧,當時曾找陳男談判,表明若他願意照顧吳女的話,願意成全他們,但陳男拒絕,吳夫也要他別再介入自己的婚姻,不料事後卻發現陳男和妻子在住處、 KTV 廁所發生性關係,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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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出庭時坦承和吳女發生兩次性關係,但辯稱是自己年幼無知,被吳女誘惑,但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陳男已滿 20 歲,非情竇初開的少年,怎能說年幼無知?

此外,合議庭調閱兩人 LINE 對話記錄,發現是陳男不斷傳訊向吳女示好、要求見面,甚至在出庭後還傳訊給吳女,稱「開庭開到有反應,一直看妳臉頰耳朵脖子,當場 SOD 法院系列,於是我把子孫們留在法院廁所」,認為陳男毫無悔意,判他 5 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15 萬元定讞,並須賠償吳夫 7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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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9
  • 永瀅
    一點當擔都沒成年人了還不會為自己行為負責,最可憐的還是她老公~這種事有一就有二,這段婚姻不要也罷~不然可能一直被戴綠帽,也不是辦法~
    2018年05月26日23:36
  • 根本是變態
    2018年05月26日18:08
  • 魏志仁
    沒救了
    2018年05月26日17:46
  • 涂博鑫
    嗡嘛呢叭咪吽。南無阿彌陀佛。
    2018年05月26日17:25
  • Lucifer
    這真不能說是年幼無知,應該說年長無腦了!
    2018年05月26日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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