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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近3年打官司!黃子韜告輸SM娛樂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3月21日03:36 • 發布於 2018年03月21日02:51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團體「EXO」前成員黃子韜(TAO)2015年向SM娛樂提起「專屬合約無效」訴訟,歷經近3年的官司,近日韓國法院做出最終審判,駁回黃子韜上訴,認定雙方簽署的合約仍有效,宣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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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韜2015年宣告退出EXO。(圖/翻攝自SMTOWN微博)

黃子韜2015年4月透過爸爸在微博發文,單方面宣告退團,同年8月即向韓國法院主張10年經紀約太長,嚴重限制職業選擇和經濟活動自由,以及經紀公司干涉收入分配及個人活動,申請與SM娛樂合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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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韜經過南韓法院審判敗訴。(圖/翻攝自黃子韜微博)

但是法院在一審及二審時表示:「考慮到黃子韜進軍海外等的計劃,個人合約中的10年簽約期並未侵犯權益,且完全按照公平交易委員會標準合約進行簽署,不存在不公正行為。」黃子韜不服提起上訴,結果在16日出爐,確認維持原判,等同於宣告合約有效。

▲黃子韜在北京法院審判下勝訴。(圖/翻攝自黃子韜微博)

SM娛樂對此表示,本次訴訟宣告公司與黃子韜合約仍有效,對方應遵循規條。雖然SM娛樂贏了南韓合約無效的官司,不過他們曾向大陸法院以黃子韜違反「專屬經紀權」為由,向對方提告,被北京法院駁回,判定黃子韜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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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5
  • 阿達達
    笑死,在韓國告贏大陸告輸等於拿他沒皮條,不回韓國發展就沒事了
    2018年03月21日05:56
  • 藍雪藏
    下次南韓就別再讓陸人加入
    2018年03月21日07:03
  • Monkey
    反而南韓變成跳板
    2018年03月21日07:49
  • 陳媽媽
    中國人留在中國發展,反正市場這麼大,韓國的奴隸合約太可怕
    2018年03月21日05:16
  • Kate
    明知是奴隸條約,還是要簽,因為想要增加曝光度,等成名之後,再抱怨公司壓榨。這些成員都只是想利用SM娛樂,4個人中最屁孩的一個
    2018年03月21日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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