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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狂洗一顆星留負評 業者怒了喊要告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1月19日13:20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9日09:34

不少人現在吃東西,都會上網搜尋網路評價,就有網友在臉書PO文,發現一名陳姓網友,大量在花蓮各個店家,隨機評論負評,後來經過調查發現,負評還擴及桃園、高雄等店家,讓不少店家老闆好無奈,甚至有老闆不排除對陳姓網友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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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炸彈蔥油餅,炸的酥脆金黃,這間花蓮排隊名店,每到下午就大排長龍,不過一名網友指出,有一位陳姓網友,同一天評論多個店家,而且都給一顆星,像這間炸彈蔥油餅就中槍,被該名陳姓網友寫下,難吃又貴欺騙消費者,還有另一家網路評價四顆星的雞排店,同樣被莫名負評,指控店家的胡椒粉過期,害她皮膚過敏,老闆好無奈,不排除提出告訴。

雞排店老闆表示:「我覺得他應該只是個人情緒的問題,然後只是說這樣他寫的方式,讓客人可能覺得我們商品有問題,我們可能會想要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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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調查後發現,原來她不只在花蓮,還在桃園、高雄等,全台各式各樣的店家,都留下不少負評。

飲料店老闆說:「商品有問題的話,當然是你可以直接來店家,或打電話跟我們講,不是直接你搞不好連來都沒來過,你就這樣亂評,你是真的有病吧。」

網路時代,不少店家都會在意網路評價,因為有心人士藉著敲鍵盤,隨機亂留負評,不僅影響店家形象,還可能造成店家虧損。

(民視新聞/趙永博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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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林彥良
    別以為躲在網路後面亂說話就找不到你 亂評價早晚會有人制你
    2020年01月19日17:47
  • 六哥
    依目前實務的傾向,對於消費爭議所產生的妨害名譽案件,都是偏重於保障言論自由,只要消費者真的有進行消費、不口出穢言而做出評論,就算尖酸苛薄、要求嚴格,仍然可認為是合理評論,不會成立誹謗罪;另外,如果是沒留言,單純留一星評價的,因為沒有陳述任何事實,與誹謗罪的要件不合,所以也告不成。 不過如果根本沒有消費,卻故意寫故事留負評,就會成立誹謗罪了,因為在這種情形下,留言者明顯有真實惡意,不過有沒有消費也不是很好證明,通常會被抓到的是留言內容明顯跟事實不符,或是店家根本還沒開始營業就亂留言。所以漏洞太大的,還是會被罰,不要認為躲在手機或電腦後就沒事喔。
    2020年01月20日04:35
  • 張峻瑋
    這種人無聊的人不是很多嗎? 我還看過店家沒賣抹茶, 然後評抹茶拿鐵不好喝的, 根本很有事。
    2020年01月20日03:20
  • Marco(樺)
    不實評價當然要提出告訴啊~ 不然這種垃圾只會變本加厲!
    2020年01月20日08:55
  • 偉彥(桑葉)
    告啊!時代早已把輿論當飯吃!不只民生甚至政治,只看輿論,不親身走訪!只因一個小到不能在小的網路言論,就要抵制一個商業性問題!不管事情如何斷定!當一個拼命創造事業的人民!就因為網路或一個不知名的人,丟出一個網路鍵盤手!就要一個成功的人!因此而殞落?媒體無限放送!控制人民對是非對錯不認知!?那政府又算什麼!?媒體用力放送!一個政府必定垮台!深思啊!政府!若媒體真如此可以改變政局!現在的政府是不是應該更小心啊!?哪天媒體一致改變!真不知道,到底是政府在掌管國家!?還是媒體在掌管國家哦哦哦!?
    2020年01月19日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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