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大地主被撞死 向工人求償2300萬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5月05日05:37 • 發布於 2018年05月05日00:2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號稱台北市最神祕大地主的前福全醫院院長林賢喜,2014年闖紅燈過馬路被張姓騎士撞擊身亡,林賢喜的三名子女辦完父親後事後,向張男求償2300萬餘元,但台北地院認為林賢喜違規須承擔4成責任,且喪葬費超出行情過多,判張男需賠償75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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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8日晚間6時許,88歲的林賢喜違規闖紅燈穿越貴陽街一段的斑馬線,遭騎車的張男撞倒在地不治,福全醫院在無人接手的情況下解散,張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但民事賠償部分,林家三兄妹則向張男求償2300萬元,其中治喪費就達170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林家三兄妹認為父親開業所得每年達上億元,葬禮必須隆重顯其社會地位,因此花費700多萬元購買土地、800多萬元整地造墓,再加上法會等支出,治喪費達1700多萬元,另外三兄妹也各要求張男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600萬,共計求償2300多萬元。

張男認為,林賢喜闖紅燈過馬路也有過失,自己曾多次赴林家致歉,提出以保險理賠2百萬元,加上另50萬元慰撫金賠償,但未被林家人接受。從事維修工的他月薪僅29000元,還要扶養中度精神障礙的母親,林家喪葬費過高恐無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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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發現林家提供的土地買賣契約書,其地目註記為「建地」而非墓地,要求比對契約正本卻遭林家律師拒絕,因此認為林家墓地費用高於一般行情,依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收費標準,喪葬費應為71萬多元,精神慰撫金應賠償3子女各18萬元即可。而事故發生時,林賢喜闖紅燈得負4成責任,張男負6成責任,因此賠償金額打6折,判決張男須賠償林家子女共75萬多元。

▲林賢喜死後,福全醫院已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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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7
  • 雨誠
    喪禮必須隆重顯其社會地位?
    2018年05月05日08:03
  • 石頭
    有錢人原來是這樣才會有錢的,藉口辦個喪事就要1700萬,擺明在坑人嗎!
    2018年05月05日08:00
  • 為什麼?應該是相反吧! 肇事者已經死亡, 應該不罰死者。。。 應該向肇事的地主家屬請求精神賠償,訴訟, 和車輛損壞賠償, 對地主財產申請假扣壓才對。。。。
    2018年05月05日07:54
  • 有錢不知布施做善事
    2018年05月05日07:43
  • 弟哥
    這種判決全台人民肯定不服
    2018年05月05日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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