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山水米」泉順公司,2018年被控賣給食品公司「爭鮮」的米中,混雜次級品,詐得貸款1億多元,董事長李東朝和執行長蔡寵信被依販賣虛偽標記商品.、詐欺取財和違反食安法起訴,但苗栗地院認為,混米是常態,一審判決兩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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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知名「山水米」泉順公司,2018年被控賣給食品公司「爭鮮」的米中,混雜次級品,詐得貸款1億多元,董事長李東朝和執行長蔡寵信被依販賣虛偽標記商品.、詐欺取財和違反食安法起訴,但苗栗地院認為,混米是常態,一審判決兩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
系統維修中 這種法官公認的“混米”,嘆為觀止!台灣司法界人才輩出啊!
我個人以後不買山水米!誰知道裡面都是些什麼東西?還是法官認證可以“混”,告也告不贏,萬一吃出問題,怎麼辦?
2020年12月11日09:16
丹尼爾 混米可以
但你要確實標示
不然就是詐欺吧?
2020年12月11日09:05
阿凡 給他攙30斤黏米
2020年12月11日08:21
不在回憶過去,唯有向前走 那混合肉1勒?
2020年12月11日08:41
憨 德 爾 便宜果真有好禍嗎
2020年12月11日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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