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高雄女隔離14天無症狀 爽揪9人吃鍋才知確診

TVBS
更新於 2020年12月23日12:50 • 發布於 2020年12月23日09:19 • 廖子盼
(圖/TVBS)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大家須遵守規定,保障自己和別人健康,不過,高雄市一名20多歲女子上月底自菲律賓返台,隨即進行14天居家檢疫,檢疫期滿後應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未料她竟然外出揪9位同事聚餐吃火鍋,全程1.5小時,事後自費採檢,確診為新冠肺炎,對此,高雄市衛生局依法開罰新台幣1萬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這名20多歲女子,上月底自菲律賓返台,隨即進行14天居家檢疫,期間沒有出現任何症狀,12月10日檢疫期滿,依規定應前往醫院自費進行採檢,再進行為期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這段期間內應避免進出公共場所,如果一定要外出,須全程佩戴口罩,孰料,該民眾未等待檢驗報告結果即於當日外出與9位同事聚餐吃火鍋,全程1.5小時,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指出,由於個案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違規前往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不僅未戴口罩還與同事近距離共桌、共鍋用餐,這樣的行為不僅可能造成同事及他人的健康危害,同桌接觸的9位同事亦暴露於病毒傳播的風險中,衛生局除立即匡列密切接觸者安排居家隔離14日,針對該名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趴趴走吃火鍋的民眾,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1萬元。

高雄市衛生局進一步說明,依據中央訂定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居家隔離/檢疫期滿者應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有症狀曾前往就醫採檢者則應自主健康管理14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症狀者應避免前往出入公共場所,外出全程佩戴醫用口罩。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者,不得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並應儘速就醫。如未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 58 條,將依同法第67、69 條處新台幣6 萬至30 萬元或新台幣1 萬至 15 萬元不等罰鍰。

高雄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今年截至12月22日止,高雄市確診101例,無本土病例,12月分前2週,高雄市就新增了10例境外移入病例,顯示新冠病毒入侵社區的威脅與日俱增。為降低可能傳播風險,並保障自己、親友及周遭人士的健康,務必於居家隔離/檢疫期滿後,確實做好自主健康管理,避免出入人潮眾多公共場所及禁止參加跨年等大型集會活動。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加入社團‧疫起發聲】

邀請世界各角落的你

加入Facebook社團【全球說疫情】

訴說封城和防疫大小事→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894299717696509/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463
  • Vicky Tsuei
    真是太扯了,疾管局有規定,凡事有檢驗新冠肺炎者,不論是不是在隔離或自主管理期間一律禁止外出,直到檢驗報告結果出來,這個人真是太誇張了!
    2020年12月23日09:45
  • 殘夏(ノ゚0゚)ノ~
    為什麼才罰1萬?
    2020年12月23日10:09
  • 妮子
    真的是缺德,到底想害死誰!如果沒必要,怎麼會有這樣的規定?這樣才罰一萬,也太便宜她了,餐館老闆的損失,又該誰負責?
    2020年12月23日09:44
  • 晨🐱
    太扯了吧這樣才罰1萬 還確診 外勞踏出房門一步就罰10萬耶
    2020年12月23日10:10
  • 蔡錫師
    再這樣下去台灣疫情準備爆發了! 唉~
    2020年12月23日09:3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