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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車主連收12張罰單 他提出申訴判照繳

EBC 東森新聞
發布於 2019年09月27日01:07

違規停車連收12張罰單。台中市大里區一名車主,五月份將自小客車違停在大里區紅實線處多天,一個月後一連收到12張檢舉違停罰單,總共被處罰7千200元,車主提出申訴坦承違停,但不服怎麼幾乎一天一張罰單。但法官審理後確認,開罰單過程沒有行政瑕疵,這12張都得繳交,而且違停是事實,警方沒有通知移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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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畫了路紅線卻還是照樣停滿車,違停車輛多終究有人收到罰單,大里區一名劉姓車主接連收到12張罰單,從今年五月5日到28日,被民眾檢舉12次違停,總計被處罰7200元,一看罰單一連12天,天天被檢舉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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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民眾:「你只要不要擋到別人,都沒差吧。」

▼該區附近就有停車場,卻很少車子停入。(圖/東森新聞)

附近民眾:「停紅線本來就違規啊,有人舉發警察就一定要來。」

▼有民眾認為罰單應該按照比例原則。(圖/東森新聞)

附近民眾:「是違規該罰,可是你總是有個比例源則嘛,像是之前有停騎樓的也都被拍到。」

 

附近民眾說這一帶違規停車檢舉頻繁,但附近就有停車場,停進去的車輛卻不多,許多人還是違停在紅線上拚拚看,車主坦承違停不應該,但不服怎麼幾乎一天一張罰單,連續開罰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法庭裁決這12張都得繳罰款。

 

是分別12天的違規行為,這種違規行為是可以連續舉發的,而且每兩小時可舉發一次,霧峰警分局也就分別依照人員提供的科學證據告發,審理的結果,認為它程序沒有瑕疵,所以就把原告駁回。

▼民眾說這一帶違規停車檢舉頻繁。(圖/東森新聞)

違規停車一連吞了12張罰單,法官審理,交通確實可以違規2小時就可連續處罰,且檢舉必須在7日內完成,這12張民眾檢舉照片都6日內就確認,時限內寄達程序沒瑕疵,判決12張都罰單車主都得繳款,荷包大失血,如果車主依舊不服可以上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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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8
  • The sound of silence
    什麼叫沒有影響到別人就沒差,這種人的教育是如何養成,整天心存僥倖,危害他人,降低生活水平
    2019年09月27日02:09
  • Q
    沒兩個小時檢舉一次算不錯了
    2019年09月27日02:10
  • 林幸美
    違規就是違規
    2019年09月27日02:08
  • 福士高屏澎湖/顏小華
    為何不是一天一張?你是違規耶,你當你是在停公有停車格,以日計費喔
    2019年09月27日02:10
  • ®ღ Yi & Fung ®
    為什麼沒有拖吊
    2019年09月27日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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