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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之亂】「4度放行郭哲敏」 監院彈劾2女檢黃錦秋、王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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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4月10日12:38 • 發布於 04月10日11:21 • 上報快訊/袁維駿
檢察官黃錦秋、王涂芝捲入88會館之亂,監察院今宣布彈劾2人,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前年捲入「88會館」之亂,其中,王涂芝遭控偵辦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經營線上博奕及洗錢案時,明知移民署4次通報入出國的消息,卻仍指示放行,使郭得已潛逃國外。監察院今天(10日)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宣布彈劾黃錦秋、王涂芝,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黃錦秋、王涂芝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0日,2度出入私人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事後發現是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管領的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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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提到,王涂芝2020年指揮偵辦郭哲敏洗錢案,簽發拘票指示移民署於被告入出國通關時暫時留置、通知司法警察到場執行拘提,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郭哲敏出境、出海。

但移民署4次通報郭哲敏入出國訊息,王涂芝卻均指示放行,致重大經濟犯罪之被告得潛逃國外;且每次郭哲敏通關後,王涂芝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規定。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及高涌誠提案,彈劾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王涂芝,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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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31
  • Kevin
    一個這麼大的案子 一個不稱職甚至行為可能是共犯的法官 就可以搞成這樣 台灣的司法制度會讓大家不信任 根本是司法體制和該從業人員的問題
    04月11日07:17
  • 陳柏鈞(明竝/富隆)
    官匪互助,蛇鼠一窩
    04月11日03:48
  • 賢哥
    哇靠官員司法院判決結果,真的法院是💤執政黨開的官官相護,88會館槍擊案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有權有錢有勢法院判決生沒事,沒權沒錢 就判關到死,老百姓可憐吖真執政黨政治無能政府~黑暗黑幫制國,善良台灣人百姓醒醒啦8年萬萬稅……無奈又憤怒……!
    04月11日03:42
  • Chris
    司法人員這樣私縱重大經濟犯罪嫌犯沒有涉及不法涉及貪瀆嗎? 全國人民不會相信的 什麼理由為何要幫助嫌犯?!
    04月11日03:20
  • 彭小賀🐉
    姦查院早就該裁撤了。就是貪婪政府為了安插狗官、利益輸送才留下來的盲腸。
    04月11日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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