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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謝宜容態度強硬? 律師揭關鍵因素:免職處分一定會被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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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1月22日10:08 • 發布於 11月22日10:08 • Newtalk新聞 |詹家威 台北市報導
勞動部發生疑似職場霸凌輕生事件,死者生前服務單位主管謝宜容現身道歉。 圖:翻攝Youtube/eiuwfh頻道

Newtalk新聞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輕生案持續延燒,僅管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接連出來道歉,但仍無法澆熄大中怒火,而神隱許久的前北分署署長謝宜容也於今(22)日拍影片正式道歉。對此,林智群就直言,謝宜容態度之所以會如此強硬且神隱,正式因為她具有公務員身份,而只要她不貪污不犯大錯,那麼很難對他做出降職、停職、以及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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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表示,如果是政務官,發生這種事一定是道歉下台,可是謝宜容是事務官,所以要拔掉她的身份其實很難的。尤其對事務官、來說,只要不貪污不犯大錯,當是要降職停職都很難,免職更難,而行政機關可以做出處分,身為公務員謝宜容也可以提行政訴訟,要求廢棄原處分。

他進一步指出,勞動部第一份調查報告,其實分了幾個事件進行調查,而那個結論看不出來可以對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現在是因為民意,所以才對她記兩大過。他也預測,若謝宜容接下來走行政訴訟,那麼記兩大過免職的處分一定會被廢棄掉的。

林智群也說,正是因為她具有公務員身份,才讓她有這個底氣可以不甩勞動部、行政院,並貼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直呼這是謝宜容「最大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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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9條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基於身分之請求權,其保障亦同。

第9-1條

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公務人員於停職、休職或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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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8
  • TerryChan
    別混淆視聽,如果是基層,很多都是被免職的,怎麼解釋,唯一解釋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凎
    11月22日10:39
  • 建誠
    後台應該很硬,才會那麼囂張。
    11月22日10:39
  • 曾德銘
    害死一個人還說不是犯下大錯,挪用該部的經費,購買禮品討好上司和友人,這算貪污罪,這些不是大錯什麼是大錯,法院應該判重刑,唯一死刑。
    11月22日10:39
  • fraid
    不合時宜,不合理的法律制度,當然可以修法修改。就看那些擁有相關權限者是否具有誠意,願意修改、通過相關之法令制度!
    11月22日10:52
  • 何品萱
    看了就生氣、憤怒.....那臺灣還有正義、公理嗎!? 沒關係,,有關單位辦不了牠,老天爺總有天理吧!!!看牠怎麼死,大家等著看牠的下場.....不相信沒有天理了。
    11月22日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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