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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國嘉/新北報導〕有民眾向本報爆料,新北市蘆洲區某國小教師、職員,因子女有英語、繪畫等學習需求,竟找校外的老師到校使用教職員工休息室進行課後輔導,違規行為至少5年,招生對象還不斷擴展,從校外國小到高中職學生,不僅擅自挪用學校空間,也涉及竊占學校的水電,還複製學校門禁卡給校外老師使用長達近5年;教育局及該校校長表示,已要求立刻停辦,並將從嚴究責。
該校長於去年8月到校服務,經調查證實14日接獲相關投訴,指稱學校有老師私自聘請外面的英文、繪畫老師開設補習班,教導自己的孩子,經初步了解,參與孩子約23人,老師約11人,每個課程平均約3至5人。因此針對此事,水電費及教室的租借費用會做後續相關經費追討,而經調查若違反相關規定屬實,將追究責任,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議處,涉案老師依情節輕重,從申誡到記過不等。
據民眾爆料,該校的某教學樓2樓為教師休息室,但在假日全天以及平日每週三、五的晚上7時至9時,有曾任某單位的組長(A老師),疑請校外老師在休息室私設補習班,佔用學校的空間、水電費,甚至欺瞞校長長達近5年,對象還逐漸擴展,從外校國小到高中職學生都參與,更誇張的是,A老師疑似複製門禁卡及鑰匙,給予教英文的外師,導致非上班時間隨時都可自由進出校門、休息室補習英文,而學生和家長也可隨意進出學校,還能直接進入有門禁管理的地下停車場,隱秘地接送小孩,恐有影響校園安全的疑慮。
爆料人說,新北有校長連替私家車充電都被判刑,公立學校怎可涉足補習,甚至將補習班開在校內、竊佔水電?且以該校普通教室租借辦法,1小時含加開冷氣等電費,就需要近600元租金,若以每週20小時,5年來侵佔教室空間、水電的不法利益達數百萬。目前補習班還持續在經營,且有加開繪畫班至少3年。
新北市教育局回應,目前已立刻要求停止辦理,詳細情形學校調查辦理中;另外該教職員疑似未經學校同意使用學校場地進行營業行為,應嚴正糾正並補收取場地使用費。如經調查查證違反相關規定屬實,將追究責任,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議處,依輕重分為申誡、記過、大過。
沁妤遇ㄗㄤㄖㄣ 國小是要補什麼課,整天在校教不完,留那麼晚是都能上台清交嗎?
19小時前
ⓇⒾⓉⒶ 🄺🄴🄽🄶 貪婪
20小時前
V.V 🍀🍀🍀 要把私自使用的水電給追回來吧,不然對納稅人根本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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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樺 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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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隱天秀 以身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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