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務員疑遭職場霸凌輕生案件持續延燒,也引發法令規範不足的討論。繼有立委力促修正「職安法」強化雇主責任、明確化霸凌等機制後,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天(25日)也與台灣勞工陣線共同呼籲政府,借鏡日本、韓國制訂可讓勞工、公務員一體適用的「職場霸凌防制法」,甚至提出「國家級的反霸凌計畫」,完善勞動環境。
近期因勞動部勞發署爆發有公務員疑因職場霸凌輕生,也有許多公家單位也傳出霸凌案件,職場環境法令不足問題引發討論。繼有立委呼籲檢討現行的「職安法」,明確化定義職場霸凌、強化雇主責任等要件後,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月琴與台灣勞工陣線也共同舉行記者會,主張應制訂勞工、公務員一體適用的「職場霸凌防制法」,以全面改善勞動環境。
郭國文表示,日本、韓國都有「職場反霸凌法」,美國、德國等國家也都有相關規範,對比台灣現行的「職安法」中模糊的定義還更加完善。他主張可借鏡日本在「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中,明確規定職場霸凌的構成要件,包括以優越關係的舉止、逾越業務上必要且相當之範圍、導致有害於勞工的就業環境,同時,厚生勞動省也發布了包括暴行傷害、脅迫、毀損名譽等職場霸凌的六大類型,並要求雇主建立申訴機制。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說,霸凌無所不在,態樣也非常多元化,他呼籲政府應有更積極的反霸凌措施,讓每個人免於霸凌的恐懼。孫友聯說:『(原音)霸凌不只是職場霸凌,包括校園、職場外,包括現在網路上現在流通的網路霸凌等等問題,都對任何人、很多人造成一定精神不法的侵害,國家應該要有個反霸凌的行動計畫,並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對霸凌零容忍的積極的措施。』
對於應修法還是制訂專法強化職場霸凌的防制,行政院人事總處綜合規劃處專門委員楊景倫表示,可借鏡國外的經驗,但英、美、歐盟原則上都不是透過專法,而是以現有法規做職場霸凌的防制規範,日本雖然有訂定專法,但重點在於機關的防護責任、申訴機制等,審酌目前的公務人員保障法、懲戒法、考績法都有相關機制可辦理,再加上公務門內部有適用職安法,也有適用公務員保障法的人員,即便專法還未立法完成,也會配合勞動部的修法來完善公私部門反霸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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