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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持刀恐怖巧合!10年前「最黑暗一天」 鄭捷北捷殺人

TVBS
更新於 05月21日05:25 • 發布於 05月21日05:25 • 曾健銘
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圖/TVBS資料畫面)

台中捷運今(21)日上午傳出隨機砍人,造成4人受傷送醫,涉嫌砍人的男子也被壓制逮捕。巧合的是,10年前的發生震驚社會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當時年僅21歲的男大生鄭捷,在短短4分鐘內持刀在北捷車廂內瘋狂砍殺,造成4死、24傷的慘劇,鄭捷最後也被判處4個死刑,定讞19天後火速槍決。

2014年5月21日下午,當時就讀東海大學三年級的鄭捷,先在江子翠住家附近購買長達30公分的鈦鋼刀,旋即帶著另把瑞士摺疊刀,獨自從江子翠捷運站進入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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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調查,鄭捷犯案前還刻意先搭乘北上列車勘查,期間以手錶計算,最後選在人流眾多、最長站距的龍山寺、江子翠捷運站之間行兇。最終選定從南港捷運站開往永寧站的台北捷運列車編號222號列次犯案。

當天下午4點22分,列車駛離龍山寺站後,鄭捷拿出預藏的2把刀展開大屠殺,他從列車倒數第二節車廂開始攻擊補眠、低頭滑手機的乘客,在短短4分鐘內砍殺多人,傷者多半是腹部、胸部中刀,其中4人因傷勢嚴重,現場已無生命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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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在犯案後遇到乘客持雨傘抵抗,直到列車抵達江子翠站後,乘客開始四處奔逃,鄭捷轉向攻擊月台上的乘客,但遭其他旅客頑強抵抗,最終鄭捷寡不敵眾遭壓制逮捕,警消清查總計有28人受傷,最終釀成4死24傷慘劇。

鄭捷在犯案後火速遭到羈押禁見,同年7月21日偵結,檢方以涉犯4次殺人罪、22次殺人未遂罪請求從重量刑;隔年3月6日新北地院一審宣判,鄭捷遭判處4個死刑,並依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5年至數個月不等刑期;同年10月30日二審維持一審宣判。

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判處鄭捷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鄭捷被收間在台北看守所等待執行槍決,同年5月10日,即定讞後19天,當時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死刑執行令,鄭捷在當晚遭槍決,創下第二快速執行死刑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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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
  • 阿少哥
    鄭捷若晚3年殺人!!現在都還活的好好的!!
    05月21日05:40
  • 浩浩
    馬的 這次希望不要超過19天槍斃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05月21日05:52
  • #Ken
    感覺是預謀犯罪
    05月21日05:41
  • Koshka
    請相關單位立法<打擊恐怖分子法>: 凡是於公共場所及大眾交通工具上,無差別性致他人死亡受傷,無論罪犯者是否有精神疾病,處唯一死刑。其家屬未盡照護管束責任,應受處罰。警方得以當場擊斃,避免危害大眾。
    05月21日05:59
  • 育如
    故意挑時間的吧!預謀犯案,殺人未遂,又是高雄人,阿賣會護短吧?自我了斷沒勇氣,慫樣兒,真可惡
    05月21日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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