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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偉性侵罪證確鑿 10罪求處49年有期徒刑

NOWnews 今日新聞
發布於 2016年11月04日03:02 • NOWnews 今日新聞
秦偉性侵罪證確鑿 10罪求處49年有期徒刑

秦偉6月遭爆捲入多起性侵事件,被至少14名女子指控強制性交,台北地檢署今(4)日上午偵結,檢方認定秦偉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認定有8名女子受害,其中還有一名事發當時年僅14歲的未成年被害人,建請法院加重其刑,檢方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等10罪,共求處49年有期徒刑,並向法院申請鑑定他是否有強制治療的必要。

身陷性侵疑雲,先被一名女造型師指控性侵,後續又接連出現多名女性站出來控訴。秦偉曾在7月召開記者會,假哭表示「我沒有性侵,也沒有利用教會長輩詐財」,只為自己的「感情偏差行為」道歉。檢警在8月初搜索秦偉公司、住處,訊問後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諭令以50萬元交保,秦偉當時也面對媒體否認性侵或騙財騙色,抵死不認犯行,如今遭檢警狠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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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5
  • Steven
    要不要原諒秦偉是上帝的事 我們的責任是送他去見上帝。
    2016年11月04日04:39
  • 你個死變態連小妹妹都不放過最好關到死
    2016年11月04日04:30
  • Josephine
    人面獸心。
    2016年11月04日03:54
  • 我的手機壞掉了
    2016年11月04日04:44
  • 蘇志安
    和太陽花摸奶廷一樣畜生不如
    2016年11月04日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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