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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G》聯盟紀律委員會懲處出爐 周儀翔遭罰50萬即起停權1年

TSNA
更新於 09月09日22:38 • 發布於 09月10日06:38 • 許柏蒼/綜合報導
周儀翔遭罰50萬並停權一年。(資料照)

前桃園璞園領航猿球星周儀翔,昨傳出在8月26日酒駕拒測遭罰款18萬,並吊扣駕照,周儀翔向領航猿球團提出自請離隊獲准,即起終止雙方合約,而脫序行為也重創聯盟形象,PLG今召開聯盟紀律委員會,懲處周儀翔即日起停權1年(停權:禁止在本聯盟註冊出賽、禁止與本聯盟球團洽談合約)、公益服務至少300小時及罰款新台幣50萬。

PLG聯盟聲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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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LEAGUE+ 今日(09/10)召開聯盟紀律委員會,邀集律師蘇志倫、東吳大學教授李志峰、籃球界人士李鴻棋、資深媒體人黃及人等專業領域社會公正人士擔任紀律委員,共同討論桃園璞園領航猿球員周儀翔個人酒後駕駛及拒檢之不良行為案件之後續懲處。在場紀律委員一致決議,按聯盟規章對周儀翔處以即日起停權1年(停權:禁止在本聯盟註冊出賽、禁止與本聯盟球團洽談合約)、公益服務至少300小時及罰款新台幣50萬,並期許周儀翔未來仍有機會改過自新、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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