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立法委員、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2年定讞,日前申請假釋獲准,今天下午4時左右出獄。林益世稍早步出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時,身穿深藍色外套、頭戴著帽子緩步走出,面對媒體拍攝未發一語。
林益世被指控在立委任內,協助地勇公司爭取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爐下渣契約,收受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新台幣6300萬元。林益世又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元,另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最高法院2018年8月底以判決理由不備等為由,將收賄6300萬元部分發回更審,僅就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判刑2年定讞。另外,林益世被控索賄8300萬元,連同洗錢部分,判決無罪定讞。
審理林益世貪污案的高院更一審今天認定,決定不接押,即起維持50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高雄鳳山)、限制出境8個月以及定期向警局報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陳小新* 貪這麼多.關那麼短.然後就這麼出獄了/我到底看了什麼"靈異事"
2020年04月16日09:58
李小春 司法已死
2020年04月16日10:12
Yun_Ty 黃勻趯 爛人出獄!公飽私囊爛東西!
2020年04月16日10:16
Hank 逃亡就換燒美金那位去關哦
2020年04月16日09:15
擺爛就得到短刑期!
2020年04月16日10:1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