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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美容爭議有法管 新法5大重點退費有理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11月05日23:30

愛美是女人和潮男們的天職,不過坊間瘦身美容消費爭議頻傳,行政院消保處通過「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規範業者退費時不得要求民眾返還贈品,不可協助消費者拆封商品,增訂辦理信用貸款告知、買商品送服務規定,並且要求業者須提供履約保證,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消保處審議通過衛福部研擬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待衛福部公告施行後,即可上路。修法包含5大重點,第1,以往民眾想要解約,業者就會要求消費者返還所贈商品或負擔該價額。為了有效規範業者利用「買少送多」的收費方式,影響消費者的判斷及退費權益,新增規定贈送商品價值上限不可超過總費用20%;消費者解除契約時,業者不可向消費者請求返還贈品或主張自退費金額中扣除所贈商品的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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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增訂辦理信用貸款告知規定,為解決假分期真貸款糾紛,以及業者倒閉後,消費者仍得繼續繳交貸款的情況,規定當業者提供消費者與第三人方貸款機構簽訂信用貸款契約時,應告知如果有無法繼續提供服務(如倒閉)的情形,消費者可主張交易未獲履行,提供像是契約書、催告業者的存證信函、業者關門報導等證據資料後,向貸款機構申請止付後續貸款。

第3點增訂「買商品送服務」因應規定,為解決業者主張雙方交易為單純的商品買賣,服務為贈送品,卻無法可管的問題,新增規定贈送服務的時間、次數、費用與使用期間等須清楚記載,當贈送服務費用未寫明時,視為占總費用50%,以利日後解約退費計算。

第4,增訂業者不可協助消費者拆封商品。為了防止業者以檢查商品為由拆封商品,影響解約退費計算,因此規定以整組或量販方式銷售的商品,在已拆封的最小包裝商品沒使用完畢前,業者不能以任何理由幫消費者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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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增訂業者須提供履約保證,解決業者倒閉消費者求償無門的狀況,規定若一次繳費超過5萬元,業者應就銀行保證、信託專戶、同業同級公司互保或經衛福部同意的方式…等6種履約保證方案擇一提供。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在進行瘦身美容交易時,只要看到「免費」就須提高警覺;要堅定拒絕不符合個人需求的推銷,千萬不可為了求脫身而貿然簽約;購買瘦身美容商品及服務,務必看清契約內容,確保商品及服務的項目、數量與價格都清楚記載;消費時務必清楚辦理的是分期付款或信用貸款;美容瘦身交易適用「消保法」,消費者可享7日無條件解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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