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指控,自己女兒上班半個多月卻都沒有拿到薪水,怒轟店家不厚道,引發網友議論,但沒想到求證求證店家後卻反駁,是員工不給帳戶,甚至工作不偷懶,還有曠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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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忙進忙出,下午茶時間也不停歇,卻有員工在這裡工作領不到錢,員工爸爸發文指控,女兒上班半個月拿不到薪水,打電話到公司還找不到人,引起網友議論,店家不堪其擾出面反駁。
遭控老闆林勝杰:「我們是有給她薪水,而不是沒給她薪水,她報到當天也說沒有時間去辦(帳戶),我們也給她時間在去,在職時間也讓她去辦理,可是到她離職當日也一直沒給(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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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員工指控,老闆拿出對話截圖,澄清12/1就有提醒這名員工,要辦公司規定的帳戶,卻遲遲沒給,直到12/6又再次提醒記得給帳號,甚至附上薪資匯款紀錄匯了5460元,絕對沒有拖欠薪水,倒是老闆不滿,員工上班偷懶還愛來不來。
遭控老闆林勝杰:「我們有要對她父親有要提出告訴,她們父親應該有,回去跟他女兒了解過後,有跟我們公開道歉,主廚上班上到一半,找不到她女兒,說她今天有班怎麼沒來。」
說明明員工12/1、5、8、10都有班,卻從12/1人就直接消失,現在店家確定提告,律師也提醒依照勞基法,如果員工無故曠職,三天或一個月達到六天,老闆可以終止契約,但苛扣薪水則有違法之嫌,只是這回,家長出面爆料卻疑似搞烏龍,律師也說,無論店家或是員工遇上勞資糾紛,都得保有證據比較站得住腳。
ALLEN 現在的孩子普遍不都是這樣嗎
父母當成寶在呵護
找工作面試要家長陪同、家長代答薪資還要家長開
錄取了就像報導一般樣帳號不給還愛來不來
就算來了又是愛理不理
教也不學講也不聽更不要說罵了
做事出包講幾句爸媽電話就來了
這樣的孩子不如就留在家一輩子養著不就好!
還有……真的很想說
餐飲業、零售業……
都是公司登記的「營業類別」
服務業是第三類
提供服務性質的業務本質歸屬服務業
意思就是便利商店的人員、餐飲業的服務人員、賣場服務人員……都是!
如果不能做服務不能接受客人提問反應
「妳就不要做服務業」
2019年12月15日13:59
🐾Andy🐾 但沒想到(求證求證)店家後卻反駁,是員工不給帳戶,甚至工作(不偷懶),還有曠班情形。
2019年12月15日14:07
kai云 很常有那種父母不檢討自己小孩,反而檢討別人的,小孩在家裝乖....外人卻看得清清楚楚
2019年12月15日14:29
哇系散甲郎 小孩的說詞:要心存保留。不是PO網。這樣如果造成它人的商譽行為🉑️不是一個道歉🉑️以解決的。所以不贊成啥事情都未釐清就直接PO網讓大眾公審!我也曾被公審過知道其中的痛。好險法院還清白!
2019年12月15日15:55
Chen Ta 作餐飲的都是一上班忙到休息...
之前 在便當店 說有供餐 忙過頭了 其他老的打包吃吃就離 新人看到沒什麼東西可吃 都馬是鼻子摸摸回去吃自己(倒貼)湊齊7-10天 領了薪 掰掰了...
2019年12月15日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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