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前專員盜賣股票30億 理律向國泰世華銀行求償再敗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8月25日12:53 • 發布於 2021年08月25日12:38

理律法律事務所前法律專員劉偉杰2003年以準備司法官、律師考試為由申請留職停薪,卻私下利用職務之便,偷持印鑑盜賣美商新帝託管的12萬1千張聯電股票,得款30億9千萬元;理律認為國泰世華銀行審查、辦理存匯款有疏失,提告求償9億餘元,一、二審均敗訴,被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判理律敗訴,可上訴。

理律案發13天後,經銀行通知對帳,才知股票遭盜賣,雖連夜向北檢具狀控告劉偉杰業務侵占,但劉已不知去向,檢方凍結帳戶、限制出境,但劉早持假護照出境,且遭凍結帳戶內僅剩121元。

理律為揪出「內賊」劉偉杰,曾公開懸賞15億元賞金,但毫無線索,最終花4年時間清償劉偉杰留下的債款;直到2017年10月2日,劉偉杰逃過追訴權時效12年半,被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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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劉偉杰逃往對岸藏匿,還傳出很可能已削骨、變性成為女人,但從沒人真正知道他究竟在何方,是生是死也沒人敢確定,30億元下落也成謎。

理律提告主張,國泰世華銀行處理存匯款有疏失,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才導致劉能陸續提領鉅款,求償9億9100萬餘元。理律一、二審皆敗訴,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認為,當時劉有權獨立代理客戶的帳戶來存、領、匯款,且他開戶時留存印文作為取款印鑑的行為,也屬於授權範圍而有效,劉持帳戶印鑑章、填載活期儲蓄存款取款憑條,向銀行提款逾30億元,已產生清償效力,銀行作業無疏失、未違反法令,認為理律求償無理由,判理律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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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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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5
  • Ming
    誰能告訴我為什麼犯罪要有追溯期? 殺人後躲25年,就沒殺過人? 盜賣股票12年後就不能追? 犯罪後有追溯期是在吿訴大家犯了罪沒關係,只要躲的遠躲的好,再大的罪都沒問題?
    2021年08月25日16:26
  • Jason chien
    30億的金流沒那麼好搞,肯定高層有人幫忙,而且中國有外匯管制,更困難,除非走地下,但這麼大筆,敢做或能做的沒幾個
    2021年08月25日15:32
  • 花4年清償30億,背後有多驚人啊
    2021年08月25日15:33
  • Crazy George
    利害花4年就還完30億元的有阿狗當靠山又是全世界都不承認的紅十字會的會長眉,爛咖-夕好啦!
    2021年08月25日15:36
  • 阿嵐Lan
    最終花4年時間清償劉偉杰留下的債款...
    2021年08月25日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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