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取締Uber延至12月起 給予更多緩衝期轉型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19年09月20日22:32

為輔導Uber駕駛轉為多元化計程車業者,交通部宣布將大量加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且原本預計從10月6日起取締違法Uber一案,也確定延至12月起,讓Uber駕駛有更長的緩衝期可進行轉型。

交通部今(2019)年6月6日公告實施新修正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也就是外界俗稱的「Uber條款」。內容明確規範租賃車計費以1小時起跳,嚴格禁止Uber與租賃車業違法經營計程車。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事實上,原先交通部給予4個月的緩衝期,讓Uber駕駛考取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證,並預定10月6日開始取締違法Uber,但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現在以考試場次受限為由,希望延長取締開始日。

交通部表示,已請警政署協調各地警察機關,增加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考試場次,9月至11月共辦理45場次,預計可容納超過21,000人次,而Uber駕駛人必須於10月6日前報考,並最晚於10月底前取得執業登記證。

交通部強調,Uber可以留下,但與Uber合作的人、車都要合法,也就是若Uber駕駛要營運計程車,11月起都要有計車執業登記證,12月起車輛都要掛計程車牌,12月開始就會針對人、車不合法的Uber車輛開罰。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不過,交通部此舉讓廣大計程車業者不滿,揚言不排除在10月6日前再度上街抗爭。台灣計程車產業聯盟表示,Uber條款6月生效實施,確認Uber現行營運模式屬於非法營運,當時為讓Uber駕駛轉業及落地申請合法派遣執照,給予4個月暫緩取締期,現在卻因考試、車牌轉換不及等理由延長,而這些都僅是技術性問題。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0
  • 昱翔(Sunny)☀️🪽
    有些會去開uber的司機,就是為了賺錢養家,等於減少了失業率,政府這樣做是要增加失業率嗎? 計程車的服務態度,也要做些改變吧,現在是服務當道,有些小黃司機態度非常惡劣。 有次出國回來大包小包下高鐵,被計程車司機拉走,做他的車,結果上車報路後,就說住那麼近還有臉搭車,不會叫家人來載嗎?一路唸不停,正常我短程都給200元,聽完後到家只給原價85元。 之後再也不會搭小黃,只搭uber。
    2019年09月21日00:18
  • 畢書盡的公主🐶
    想要做uber除了他方便 又不會被繞路之外(反正價錢已經先訂好了)就是長得不像計程車啊 然後你跟我說要掛計程車吊牌??
    2019年09月20日23:44
  • Liu
    政府應該是輔導一個行業往進步的方向走 而不是扼殺進步的新模式
    2019年09月20日23:59
  • 鍾宜霖
    臺灣的計程車、國家之恥,自己國人都不搭,狗官全然不知百姓苦處。
    2019年09月21日00:51
  • 劉宏昌
    這種政策還想談國際競爭。一個國家的計程車代表一國的經濟跟形象。看到我們的計程車我都想吐了
    2019年09月21日01:1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