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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包庇】批神父性侵兒童是「撒旦的工具」 教宗:想起活人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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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02月25日03:54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5日03:54 • 吳洛瑩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湯森路透)

天主教神職人員性侵兒童的醜聞頻傳,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24日在梵諦岡為為期4日的保護教會兒童峰會(Protection of Minors in the Church)作結,稱侵犯兒童的神職人員是「撒旦的工具」,承諾將以「極其嚴肅」的態度面對每一個受害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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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性侵處理準則 彌補教會道德敗形象

方濟各稱,性侵兒童的行為令人想起古時候以兒童獻祭的宗教儀式,將會頒布一份指導方針,針對處理犯下性侵的神職人員和受害者的因應措施,包括制定神職人員強制性的行為準則,還有訓練教會人員一旦發現性侵案例,須通知警方。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教宗的說法是大方向的處理辦法,但受害倖存者將會要求梵諦岡必須公布實際詳細的步驟,且需要訂定新的保護條約,以防青少年和幼兒再入神職人員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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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峰會結束彌撒後,方濟各發表全長逾半小時的總結演說,向與會的近200名來自逾130國的主教表示,全球不人道的現象在教會中變得更嚴重和可恥,因為這與教會的道德權威和倫理信譽形成對比。

教宗在梵諦岡為為期4日的保護教會兒童峰會,發表總結演說。(湯森路透)

 

「魔鬼的手連孩童都不放過」

教宗將性侵孩童比做獻活祭,他說:「這讓我想起殘暴的宗教活動:活人獻祭,曾經在其他特定文化中被廣泛實行,而且往往是兒童被犧牲。」

他說,上帝揀選獲得靈魂救贖的神職人員,卻讓自己被人性的脆弱或是疾病給征服,進而成為了撒旦的工具。在性侵的案例中,我們看到魔鬼的手連天真單純的兒童都不放過。

教宗表示,彌補拯救受害者是第一要務,並且承諾不再隱瞞惡行,所有犯案者都將被繩之以法。

受害者向百位主教痛訴性侵傷疤

除了神職人員,也會受害者出席峰會,親自說出過去遭到性侵但教會卻隱匿的經歷。一名來自非洲的女性信徒指出,自己青少年時被一名拒絕做好避孕措施的神職人員長年性侵多次,並墮胎3次。

一名亞洲的受害者也指證,自己被神父性侵逾百次。

解決近代教會最大醜聞 考驗教宗領導力

面對天主教曾出不窮的性侵醜聞,方濟各2013年就任教宗時,即呼籲教廷應對此問題採取「果斷行動」,但批評人士指出,方濟各並未盡力追究涉嫌包庇性侵案件的主教責任。

天主教會該如何對於近代教會最大醜聞提出有效解方,考驗著方濟各的領導能力,全球天主教徒都在等他重建教會的道德權威。

延伸閱讀:天主教會容許神父生子 梵蒂岡坦承有內部行為準則

延伸閱讀:【影片】抨擊方濟各削弱天主教義 保守派樞機主教發表「信仰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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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
  • ꧁℘ Joseρh Hu ℘꧂®
    只有神父? 長老教會的有沒有? 神學院那個跳樓的學生有人還記得嗎?那個學長的良心在哪?有資格當牧師嗎?
    2019年02月25日04:47
  • 阿彌陀佛 只要心善,言善,行為善,人生必定獲福順遂 人類畢竟是人類,人必定不是活佛,現今沒有真正證果活佛,必也沒有活佛再世,這是事實真相,大家可以用楞嚴經驗證稱之修行人是否是有無證果成活佛,絕不要無證果自言證果大妄語,必墮斷善根無間地獄無疑,應深自悔悟,歸還所有信施,避免來生披毛帶角歸還信施債。 憲法雖給予人民宗教信仰自由,人民要信仰什麼宗教團體是人民的自由,但憲法賦予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真正的意義在於合理,合法,合情,並不是要讓有心人士藉由神佛名貪圖名聞利養或信施,甚至斂財或斂色。 建議我們台灣政府官員應立專法治罪刑罰明明是人,卻自稱成佛的騙子,害了這麼多無辜善良的民眾因單純相信而受害損失錢財,宗教詐騙與社會詐騙刑事案件一樣,都是同樣詐騙言行令人誤信而損失錢財,甚至有女性民眾人財二失。 很多佛寺廟宇存了很多信施,真正修行慈善心的修行人幫助社會弱勢家庭有幾個人,幾乎都墮數在名聞利養金錢利益,修行修到騙人騙己,所有的善信平時工作賺錢這麼辛苦,何必把汗水錢送給只是藉由神佛之名義搞名聞利養騙己騙人的不是真修行的宗教團體呢?
    2019年02月25日05:01
  • 李美蘭
    這是悔改的第一步,至少面對問題,這是很好的開始,正確的開始,也會帶動全教會包括 基督教更新
    2019年02月25日04:57
  • 尬的騙人布
    不是「撒旦的工具」, 而是「撒旦的陽具」…
    2019年02月25日05:40
  • 阿彌陀佛 我一直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台灣政府官員一直都不願意立專法來嚴厲治罪刑罰鞭刑性侵害犯罪者? 人生在世,最令人感到可恥的惡行為就是誘姦與性侵害未婚或己婚的女孩子與女人,毀女孩子與女人的貞操名節,將心比心,如果是自己的妻子,女兒,孫女,若被這樣子的誘姦或性侵害或誘拐通姦,請問,身為丈夫或父親的男人會以什麼樣的兇殘的殺人或打人手段處理加害人? 歷年來,我們台灣社會各角落所發生的女孩子或女人被有心人士誘姦或性侵害的社會事件非常多且沒有被媒體報導出來的受害女孩子或女性民眾尚很多,很多女孩因入世未深而被有心人士誘姦,因不想事情擴大而選擇忍默,把遇人不淑的痛苦眼淚往內心吞,甚至有些己婚的婦女因只是需要被朋友關懷而已,但卻被有心人士貪圖女色而誘姦,誘拐通姦,甚至性侵害,這些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為什麼我們台灣政府官員不願意立專法來嚴厲治罪刑罰誘姦與性侵害女孩子或女人的惡行為者呢? 錢可因努力工作而再賺得,一個女孩子或女人的貞操名節被誘姦或性侵害,永遠再也無法回復清白,身體貞操名節是女孩子與女人一生當最重要的,為何擁有公權力的政府官員不願意用自真心的立專法保護所有的女性民眾生活安全。
    2019年02月25日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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