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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介批姦殺女教師逆轉免死「司法很爽嗎?」 司法院:大法官有他考量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姦殺女教師兇嫌因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謝龍介批那到底什麼是「情節最嚴重」?(圖:資料照)

憲法法庭日前判決死刑是「有條件合憲」,引發熱議。近期首例逆轉逃死案出現,兇手劉志明性侵、殺害退休女教師,一審至更三審5度被依強盜殺人等罪判死,但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這也讓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今天(7日)痛批,「這樣的判決讓司法很爽嗎?」

劉志明10年前劫財劫色並持鐵鎚殺害退休女教師,雖5度被判死,但更四審認定劉志明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謝龍介今天質詢時痛批,我國「實質廢死」判決後,37名死刑聲請人可預見「都不會判死」,難道故意殺人不嚴重?故意殺人還不能判死,那什麼是「情節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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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介說,鄭捷殺死4人,是否主張不是故意、非預謀、被害人死亡有什麼辦法?是不是這樣就不用死了?例如放火燒死5人,還得要直接故意才能判死,若間接故意、臨時起意都不算惡質,到底哪本文獻有這樣寫?

他舉例劉志明案,劉尾隨女教師進入車內,持鐵鎚重擊對方頭部13下後加以性侵,犯後更反鎖車門造成被害人失血過多死亡,結果更四審,最高法院卻以劉嫌有「更生改善可能」駁回,強盜殺人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這樣的判決讓司法很爽嗎?」

對此,今天接受質詢的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答詢表示,大法官都有他的考量,社會可以去反思跟斟酌,世界上很多國家,不會說他們都沒有司法正義,大家要尊重大法官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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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介指出,死囚不斷聲請再審、聲請釋憲,用這種方法拖延死刑執行,37人殺死61條人命,結果大家都想當聖人不判死,「但善良老百姓的生命一條一條被殺死,大法官可有曾出來說過一句話?百姓究竟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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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
  • 陳自剛
    要老百姓尊重大法官;真的是笑話一則;大法官怎麼不尊重80%的民意及受害家屬啊!你們這些官員薪水也太好領了吧!尤其是大法官的薪水應該凍結或減薪
    7小時前
  • WIN
    垃圾司法
    7小時前
  • 云林小伍
    讚!這就是民進黨的德政啊! 各位廢死,及該判死刑,卻輕判之司法人員, 各人業障,因果,各人承擔, 承擔不夠,禍延子孫,絕子絕孫! 有種綠色植物,,,艸,。
    6小時前
  • Hannibal
    都強姦殺人了,還有什麼考量?
    5小時前
  • PS-Chen
    ‘’如果‘’那些死刑犯被改判的法官們, 被人私刑致死, 不知有否? 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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