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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嫁給一個人,而不是一個家族!日本「死後離婚」比例增加:為何女性在先生過世後,不想再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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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9月19日08:11 • 發布於 09月19日07:00

編譯/蔣德誼 圖/Shutterstock 資料來源/現代新書、產經新聞、nippon.com、Yahoo! News 責任編輯/王美珍

編按:近年來,日本許多妻子在丈夫死後,選擇從法律上解除姻親關係的「死後離婚」案例日益增多。為什麼一起走過大半輩子的夫妻,會選擇在對方過世後徹底劃清關係?這恐怕和愈來愈多女性拒絕「嫁給丈夫就是嫁給夫家」的觀念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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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齡化、少子化成為全球趨勢,傳統的家庭關係與構成型態也逐漸發生變化,沉重的照護負擔,往往成為家人間的痛點和衝突原因所在。

在這樣的背景下,近年日本在配偶死亡後提出「姻親關係解除申請」的案例,正逐年顯著增加中。值得玩味的是,提出的幾乎絕大多數都是女性。

日本法律:配偶過世後解除婚姻關係,不影響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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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下,離婚需要配偶雙方同意才能成立,但如果有一方已經過世,情形就不同了。

在日本的現行法律規定中,提出「姻親關係解除申請」只需要填妥申請書上的相關資料,向當地戶政單位提出後就可生效,過程中不須得到對方家族的同意,也不會通知對方。

此外,姻親關係的解除,並不會影響提出申請者繼承遺產的權益,也沒有提交時間的限制。在日本甚至有在先生過世完成葬禮後2個禮拜就來申請的女性,她在受訪時表示:「說真的,我感覺大大鬆了一口氣,現在整個人都覺得神清氣爽了。」

根據日本法務省的戶籍統計數據指出,2013年提出「姻親關係解除申請」的件數約有2213件,到了10年後的2022年度,則已經超過3千件。

不只如此,由於和先生、公婆關係不好、不想給後代增加維護和管理費用上的負擔等理由,選擇不葬在夫家家族墓地的女性也愈來愈多。(相關閱讀:身後事不靠子孫!日本流行「室內墓」,比飯店美還能選室友

家庭觀念轉變 婆媳觀念不合是主因之一

當愈來愈多女性在結婚後依然持續投入職場工作,無論是精神上還是經濟上,過往被公婆認為應該要相夫教子、操持家務的傳統期待,在這個時代中也愈來愈難以實行。

例如,一位與婆婆同住了大約30年的50多歲女性,在丈夫離世後得代替丈夫繼續支付房貸,但婆婆卻完全沒有要從自己的養老金中提出一部分來分擔家計的意願。為了擺脫這樣的生活,她決定提出姻親關係終止的申請。

另一位女性,則是在婚後由丈夫繼承了娘家的事業,並且一直和公婆同住。丈夫過世後,她在照料家務和兩個孩子的同時,也必須承接家業的擔子。可是婆婆不但經常對她的工作指指點點,甚至讓這位女性逐漸感覺婆婆似乎將丈夫的死歸咎到自己身上,煩惱2年之後,最終決定提出申請。

日本律師園田由佳認為,現代人對於婚姻的觀念已經逐漸調整為個人與個人之間,而非家族與家族之間的締結。如果和公婆的關係不好,不想要承擔扶養照顧的責任,就很容易導向「死後離婚」的選擇。

同樣曾有「死後離婚」的經驗的日本婚姻諮詢師高原彩規子則指出,會導致女性做出這樣的決定,也常和夫妻溝通有關。「例如,有關於長輩的照顧問題,先生最好能和自己的兄弟姊妹事先商量妥當,而不是把照顧責任全都推給太太。」

台灣現況:如有一方死亡婚姻關係會消除,但姻親關係依舊存在

看完日本的情況,台灣是否也有「死後離婚」這樣的制度?

律師賴芳玉曾在接受《50+》採訪時指出,「台灣的民法最早的立法精神,是希望媳婦、女婿被當成家的一份子。不會因為一個人的死亡,就脫離家庭互相照顧的網絡。」

因此,公婆和媳婦、岳父母和女婿,在法律上屬於「直系姻親關係」。現行民法規定,姻親關係不受夫妻其中一方過世影響,只有離婚或撤銷才會解除。日本的「死後離婚」,台灣雖有類似的討論,但尚無具體的修法提案。也就是說,在台灣的現行法律中,媳婦即使在先生過世後,也仍然有公婆的扶養義務。(相關閱讀:顧公婆時是家人,分遺產時是外人?賴芳玉律師談媳婦的兩難

在少子化、高齡化現象顯著的日本,不斷增加的「死後離婚」案例和死後殯葬觀念的變化,代表著過去長期處在家族傳統觀念下的女性,逐漸發出屬於自己生命自主權的「獨立宣言」。台灣是否也會有這樣的觀念轉變或修法可能?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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