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上任以來,法務部長鄭銘謙首次批准執行死刑,2013年殘忍殺害前女友母女的黃麟凱,於昨(1/16)晚間10點02分槍決伏法,結束了他32年的人生。之所以在37名死囚當中被挑中執行死刑的原因之一,是因為輔導過他的教誨師黃明鎮透露,黃麟凱已無法被教化。
黃麟凱案發於2013年,他服役期間盜領前女友王姓女子存款20萬,遭到對方催討後懷恨在心,靜悄悄潛入王女家中,先以童軍繩勒死王女母親,再姦殺王女。黃麟凱在案發後遭逮,經多次審理,最高法院於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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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知新聞》報導,曾在3、4年前輔導過黃麟凱的教誨師黃明鎮指出,黃麟凱無法教化的原因主要有2點,首先,他對盜領前女友存款的行為毫無愧疚,認為情侶間的金錢往來理所應當;其次,被監禁這12年來,他始終未曾認錯,反而不斷以冷酷的邏輯合理化自身行徑。黃明鎮直言,「黃麟凱的態度顯示出惡性重大,完全沒有教化可能。」
法務部常次黃謀信強調,黃麟凱的罪行符合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所指的「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由於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且無聲請再審等救濟,執行死刑符合憲法法庭憲判8號判決。
ALEX 浪廢11年的糧食
當餵豬啦
司法笑率…全球第一啊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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