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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重臣告郭董】追討逾10億元獎金 前夏普會長戴正吳狀告鴻海、郭台銘

鏡週刊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14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左)曾與前夏普會長戴正吳(右)簽署一紙獎勵金合約,現遭追討逾10億元。

新年伊始,台灣科技圈爆大事,全球電子代工龍頭鴻海與創辦人郭台銘雙雙被告!提告的人士,還是郭台銘的親密戰友,已退休的鴻海重臣、前夏普會長戴正吳。本刊調查,豪氣吃下日本液晶之王的郭台銘,當年為激勵派赴日本整頓夏普的戴正吳,曾簽下一份獎勵合約,至今仍未兌現,去年底戴正吳提告,由於勞資糾紛需進入強制調解,加上牽涉三方,法官諭知進入四個月調解期,如調解失敗,一場重臣告郭董的戲碼即將上演。

上週新北地方法院,傳出一則重大的勞工求償民事訴訟,事涉三方大有來頭。被告的兩方,分別是全球電子代工龍頭鴻海,以及創辦人郭台銘,提告的一方則是已退休的前鴻海集團副總裁、前日本夏普會長(董事長)戴正吳,要求鴻海給付逾十億元的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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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郭台銘倚重老臣,赴日本整頓夏普於危難的戴正吳,為何告上老東家追討鉅額獎勵金呢?

本刊調查,2016年,郭台銘豪砸3,888億日圓(新台幣819億元)入主日本液晶之王夏普,由於當時夏普虧損累累陷入資不抵債(債務大於資產)困境,被東京證交所(簡稱東證)從東證一部(大型公司、主要成份股)降格至二部(中小型公司),為了振衰起敝這家百年老店,郭台銘欽點有鴻海日本通美譽的集團副總裁戴正吳擔任夏普社長,為激勵戴正吳早日讓夏普重返榮光,郭台銘與戴正吳簽下一紙激勵獎金合約,只要能夠達成合約內,包括重返東證一部等條件,就給付一定數額的鴻海股票給戴正吳當獎勵金(Bonus)。

戴正吳出任有史以來首位非日本人的夏普社長,他不負郭台銘所託,只花了1年3個月的時間,就讓虧損累累的夏普獲利,還重返東證一部,創下日本史上第二家成功從二部重返一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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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花1年3個月的時間,戴正吳就帶領夏普重返東證一部,他特別出席東京證交所敲鐘儀式。(達志影像)

但2023年,退休返台的戴正吳就鮮少出現在媒體前。沒想到,去年12月下旬,戴正吳突然向新北地方法院遞狀,要向鴻海與郭台銘兌現當年簽訂的獎勵合約,給付超過新台幣10億元的獎勵金。

根據了解,戴正吳12月下旬就寄出民事訴狀給鴻海與郭董,由於民事案件必須先繳交裁判費,一開始戴正吳並未繳交,直到月底前,才繳交立案,上週地院承審法官找來三方律師,告知要進入強制調解期。「法官諭知,此案事涉三方,必須進入三方調解程序。」知情人士對本刊透露。

一位法界人士向本刊分析,通常勞資民事訴訟,都會先進入強制調解期,法院會給勞資雙方4個月的調解期,「如果在期限內調解成功,就能結案,調解失敗才會進入訴訟程序。」

針對戴正吳提告追討獎勵金一事,他的律師林樹旺表示,尚未進入訴訟,目前都在協商中,不便表示任何意見。本刊透過永齡基金會向郭台銘詢問此事,基金會表示,創辦人個人事務,不便回應。鴻海則發出重大訊息表示,關於本案,本公司基於合法合規精神,一切依法辦理

【封面故事】追討夏普會長任內逾10億獎金 戴正吳告鴻海與郭台銘
【鴻海重臣告郭董1】戴正吳12月底新北地院提告 一原因法官強制三方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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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5
  • 國 懋
    有時候告人不是為了錢,出一口氣而已。
    13小時前
  • 陳宏達
    ·做人誠信為本!
    12小時前
  • 阿筌
    有打合約,就有保障,想賴帳也有難度,現在曝光了,更丟臉而已
    12小時前
  • Aaron
    這就是郭先生啊,自己爽就好了
    12小時前
  • 吳小六。
    原來果凍有錢是這樣來的?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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