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校園命案被害者父親悲憤 盼被告少年、少女受懲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4月12日14:26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2日電)新北地院今天裁准羈押校園命案2名涉案少年、少女,被害國中生的父親晚間表示,盼被告都得到應有的懲罰。對於未滿18歲的刑事案件應修法,家長須承擔相應刑責,避免蓄意脫產。

新北地方法院今晚表示,校園命案涉案被告少女經審理後認為涉犯重罪,且曾與相關證人相互討論,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稍早,涉案少年也因涉殺人重罪,裁准羈押禁見。

被害少年父親晚間透過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發表聲明表示,有媒體今天採訪涉案少女的家長,報導描述命案事發過程;父親認為,少女家長是無中生有,任意毀謗,對此他相當悲憤。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聲明表示,案發至今心情依然悲痛,但須堅強起來。痛失愛子已是一輩子無可挽回的傷痛,請外界與加害人家長,別在父母傷口上灑鹽,想把風向變成是他兒子(死者)的錯,事實並非如此。

聲明指出,除要幫兒子伸張正義外,還有女兒要照顧。希望檢方詳細偵辦,還原事實真相,讓民眾知悉被告少年、少女2人行為,都得到應有的懲罰,以還公道。

聲明也提到,盼望促成修法,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涉及刑案5年以上刑期重罪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應適用刑法。家長也必須承擔相應刑責,避免蓄意脫產。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警方調查,去年12月25日新北某國中女學生趁中午休息時,到別班找人聊天,卻遭那一班的男學生要求離開。女學生隨後找認識的男同學前往理論;結果,涉案少年持彈簧刀揮砍,刺死制止少女聊天的男學生。(編輯:郭諭儒)1130412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3
  • Nick
    國中生之死(二) 是什麼樣的人品,會拿刀去刺殺一個手無寸鐵的好人? 是什麼樣的人品,不敢徒手和好人對打,卻用刀械暗器陰險殺人?是什麼樣的人品,在殺死無辜的人後,還會比ya而毫無懺悔之心?是什麼樣的人品,在無辜者被喪命後向人嗆聲「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 在我看來,這種泯滅人性者就是個人渣!這種人,必須被徹底消滅,因為您不消滅牠,牠就會消滅您週遭的人,消滅世界上的良善,甚至是消滅您!
    04月12日20:34
  • Nick
    台灣社會治安敗壞,司法無法保護受害者的人權,因而受害者的冤屈和正義遲遲無法獲得伸張! 此時,台灣需要的是能替天行道的七俠五義,而不是一群尸位素餐的廢物政客、道貌岸然的偽君子! 由衷期待,這些阻礙正義伸張的人都死於非命,這些偽君子都家破人亡!是的,讓這些不知民間疾苦,枉顧受害者人權和受害者家屬一輩子傷痛的廢死聯盟和相關政客人士,都無法善終,因為牠們不配善終!
    04月12日20:33
  • Mimi沛霖
    判死刑比較快
    04月12日14:5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