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針對近期在社群平台臉書、通訊軟體流傳1張「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巡邏機車」並搭配1則影片,宣稱警用機車車頭有最先進照相機錄影拍照開單、5秒開了15台機車未禮讓行人、罰款6,000元紅單。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今天(14日)表示:「這是重新斷章取義之網路流傳許久謠傳影片」,請民眾勿信網路謠言。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照片中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為行車紀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紀錄使用;另網傳影片內容有一位路人站在行人穿越道,行經的機車均沒有停讓行人、直接通過,畫面由上繳出現多張罰單截圖,地址位於臺北市,並為民眾行車紀錄器檢舉開單影像,佯稱為桃園警用機車鏡頭開單,絕對是「錯誤」訊息。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警方說,這則網路謠傳影片,過去至今,已分別由「台中、台南、臺北、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陸續澄清,每次皆會張冠李戴,警方也十分無奈,該影片為遭民眾以行車記錄器檢舉後,將檢舉結果剪輯至影片中,網傳影片中檢舉結果擷圖有註明是「民眾檢舉」,並非傳言宣稱是警方舉發。過去網傳影片也曾被挪用錯稱為政府科技執法或警用機車錄影開單,且將「機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1,200元錯植為6,000元,請民眾勿信網路謠言。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SPENCER 鬼才相信,行車紀錄器就是用來取締違規的證據
2023年10月16日02:5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