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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離開才被告知電視壞了要賠 房客自嘲:下次記得拍照

TVBS
更新於 2022年08月28日12:02 • 發布於 2022年08月28日11:35 • 何宜信 趙立
圖/TVBS

桃園一名宋小姐一家五口,23日到高雄入住飯店,但離開後,卻被告知電視壞了,得賠償一萬多元,由於時間差,是誰弄壞的卻成了羅生門,因此有飯店業者,曾遇過類似情況,所以會在退房時,同時檢查房間,而民眾離開前,用手機錄影房內設施,也能避免事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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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螢幕毀損,中間有一處明顯的撞擊痕跡,不過關掉後,卻完全看不出來,桃園宋小姐一家五口,退房後,因此被飯店求償一萬多元。

當事房客宋小姐:「忽然接到這個消息,我們其實也很慌張,因為我們真的坐非常久的車,飯店的時間,只有洗澡跟睡覺。」

宋小姐是在23日入住高雄火車站前這間飯店,沒想到隔天退房,就被飯店告知電視壞了,他們接獲消息,一度返回了解狀況,但協商過程,對方態度卻讓他們更加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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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宋小姐:「我說會不會有可能是,房務人員在打掃的時候,不小心碰撞到呢,對方馬上說不可能,當下我們都不在,你怎麼可以保證呢。」

飯店表示,房客在隔天的8點55分退房,10點半房務人員進房檢查才會開始整理房間,但七分鐘後發現電視壞了,立刻通報,否認員工弄壞電視的可能。

飯店發言人Vicky:「他(房務員)就是會先看一下,現場的硬體設備,接著他們就會打開電視,因為他們要復歸電視,都有完整的時間記錄,我們的房務員什麼時候進去。」

雖然經過協商以八千元和解,但和解書內容要房客承認疏失,雙方再度陷入膠著,到底退房時,房客跟業者要如何保障自己。

無線電廣播:「房務,605,605退房。」

房務人員整理到一半,無線電立刻通報有人退房,他們只好先放下手邊工作,到其他房間一一檢查。

其他飯店房務員:「605OK,沒有問題。」

其他飯店業者蔡肇洋:「我們飯店也有遇過(電視被弄壞),後來SOP就更改了。」

一般飯店,都是等客人離開,檢查完房內設施,才開始清理,由於時間差,容易產生爭議,消保官表示,雖然業者有求償權利,但仍須負比較大的檢查責任,只是事後的釐清責任有一定難度,因此房客離開前,除了可以先自行檢查一遍,確認房內物品的完整性,並用隨身手機錄影存證,更能減少事後究責的繁複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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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郭文瑞
    這種事其實怎麼做都會有爭議,客人真的有可能被冤枉?因房間也不可能裝監視器,所以舉證真的有很大困難,要求客人賠償難免理不直氣不壯,況且文中所述裂痕不明顯,也有可能是先前的客人就不小心打破,當然也有可能是員工不小心造成的,反正中小型飯店真的會根客人要求賠償,但依我幾十年五星旅館的經驗,我都先考慮到前面各種因素後,只會提一下,如果客人否認的話,就只能放行。 就舉冰箱飲料,客人到櫃臺辦理退房時,出納必須問一下有無使用冰箱飲料(不會自動記帳),如果客人把整冰箱飲料都喝光光,但敢跟出納說(沒有喝)的情況,就不會跟客人耽擱時間就結帳放行,事後真的房務整理房間發現飲料被喝光光,只能由主管簽結,因為沒辦法有那麼多的人力在退房尖峰時段一一去查核,會讓整個退房流程延宕多時,對某些趕時間的旅客造成影響,也會影響到未來回鍋的意願,這也是一種服務,所以前面電視機依我的處理經驗,無法查證就放行,其它包括書桌、茶几玻璃,也常會産生破裂等,也是如是辦理,當然每個飯店、主管的任事態度也有差異,無法統一! 我另也有出差昆明住在好像青年路399號,現在是IHG的旅館,因另一女同事住三天就提前回台,待一週後(後續)
    2022年08月28日14:00
  • 郭文瑞
    續3)當然該追的帳還是要做,四十年前任職於當時全台最大的國際品牌旅館,有一天中午換班時,發現有一日籍旅客未辦退房,鑰匙在,房間確認沒行李,暫時Hold住看晚一點是否會轉回來辦退房,最後等不到客人就轉到一Holding Acc.做後續追帳,當時不像現在有email、Line等現代化的通訊系統,一切靠Telex、國際電話,來回跟東京事務所電話、電報,說真的花的時間、通話費用加起來,可能比客人要付的款項多(客房用住宿券,有私人消費、國際電話費),但原則就是該追的也需追回,不能列入呆帳,當然客人純粹是忘記還有私帳要付,所以鑰匙(當時沒卡片鎖)丟到櫃檯的Key drop洞後就直接離開飯店,情有可原,客人後來也很不好意思,著也不會影響客人對旅館處理方式的反彈,但如果換做台籍、陸籍旅客,可能有七、八成都會覺得受辱而反彈,這也是消費者個人修養及些許文化差異吧!
    2022年08月29日00:48
  • 郭文瑞
    接)至櫃檯辦理退房時被告知,我同事的房間有使用六罐普洱茶共240元人民幣,我就問人在旁邊的同事,她說前三天都沒看到有放普洱茶罐,後來第四天有發現冰箱上有兩罐,也持續放多天沒動用,得知答案後,我請飯店方再確認是否員工遺漏了,我舉我房間,有一天少補中毛巾,另一天把抹布放在電視櫃上沒拿走為例,所以我堅持應該是打掃房間的工作人員漏放,原本飯店也堅不讓步,後來我告知沒關係我會先付錢,但我會告知雲南省旅遊局長官或市委書記(其實行程已結束了)後來飯店方就不再堅持要收那240元人民幣,但我其實也有想到是否先回台的同事拿走那六罐普洱茶,果不其然,回台詢問結果是該同事(較少出差)誤以為免費的,每天起來就把冰箱上吧檯的小巧茶業罐收到行李箱內,事後害得我除了寄那六罐普洱茶之外還放了幾盒阿里山烏龍茶進去裝滿一小箱,寄回去跟洲際酒店賠不是,連大陸的飯店(碰到疑似有關係的情況下)都能讓步,何況是台灣,照理說服務業台灣會更能週延處理事情,當然這種事情沒有統一準則,只有一個所謂的Guideline,至於怎麼處理也看公司的授權、主管的臨場反應、肩膀及長遠的考量,是否鬧開了會影響到公司的形象,反正鬧開了大家都在檢視著飯店。
    2022年08月29日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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