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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案爭訟16年定讞 趙建銘判3年8月、趙玉柱4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0月14日13:38 • 發布於 2021年10月14日06:46
趙建銘(右)涉台開案判3年8月,趙父趙玉柱(左)4年,全案定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16年前與時任台開董事長蘇德建飲宴期間,聽到台開利多內線消息,經告知其父趙玉柱購入5000張股票獲利,父子均被認定違反證券交易法,高等法院更五審採用折衷說計算犯罪所得,已實現者用「實際所得法」、未實現得利者用「擬制所得法」,總犯罪所得超過1億,屬於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內線交易罪,但考量全案適用速審法減刑規定,判趙3年8月徒刑、趙父4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台北地院一審2006年12月判趙建銘6年徒刑、趙玉柱5年6月,高院二審2007年6月至更二審改判各7年徒刑,更三審2014年5月判4年、3年8月,更四審2018年3月改判3年、2年6月,2020年10月更五審3年8月、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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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案歷次發回更審的理由,主要在於內線交易犯罪利得的計算方式。台開案更五審採用折衷說計算犯罪所得,已實現者用「實際所得法」,未實現得利者用「擬制所得法」,認定總犯罪所得為1億318萬8827元,超過1億元,應以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內線交易論罪。

但更五審審酌,本案纏訟14年(至2020年),超過速審法規定的8年,依法應予減刑,判趙建銘改判3年8月、趙玉柱4年並沒收不法所得3517萬多元、蘇德建3年8月並沒收不法所得6647萬多元、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4年4月。4人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五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台開案源於蘇德建2005年當選台開第14屆董事長,得知台開正在規劃及進行委由台銀辦理高達165億元的聯合貸款案、台開信託部門將讓售給日盛銀行、處理不良債權等事項,台開將產生15億元利得,屬於重大利多消息,對股價將有正面影響,於同年7月14日餐敘時,告知與會趙建銘、游世一及蔡清文這個利多內線消息,游世一因而購入5000張台開股票,蔡清文認購2100張,趙建銘告訴趙玉柱此事,趙玉柱則籌資買了5000張,涉犯內線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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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1
  • 真的會坐牢啊~「騙鬼會喝水」,信不信?幾個月後就是「外役監」,接著放假返鄉,不到一半刑期就出來了,當渡假啦~不然問「高委員」啊~就是這個模式。記得這不是人人都可以的。
    2021年10月14日08:35
  • 潘郁婷
    趕快關起來,不法所得繳出來~
    2021年10月14日10:59
  • 龐振秋
    事實明確的案子 要拖到大法官任命制才能出爐 這叫法治還是民主
    2021年10月14日10:57
  • Rebecca (利百加)
    靠 才3年
    2021年10月14日09:19
  • 陳星星
    玉之呼吸,內線交易之術
    2021年10月14日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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