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會到圖書館借書,不過通常有歸還期限,要於時間內歸還,否則會被扣罰金,基本上是依照未歸還書本的時間長短,去決定罰額,最近美國就有一間圖書館,有人逾期沒還書,而且「長達了90年」,令人在意的罰金也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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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紐約郵報》報導,紐約拉奇蒙特公共圖書館,近期收到了從維吉尼亞州寄來的一個有趣的包裹。打開發現裡面是一本書,歸還的日期是截止日期是 1933 年 10 月 11 日,距離現今約90 年。
該本書為1925 年出版約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青春與另外兩個故事》,拉奇蒙特公共圖書館表示若超過歸還時間,每天以20美分計算,罰款可能會達到6400美元以上,不過實際上只有罰款「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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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奇蒙特公共圖書館表示,規定為30天後未歸還,被視為丟失,讀者需要賠償該書本的原始價格,不過當書歸還時,不論逾期多久,罰款最高就是5美元。
劉俊昇-Jason_L 每天以20美分計算,罰款可能會達到6400美元以上,不過實際上只有罰款「5美元」。
我到底看了什麼廢文
2023年10月24日11:38
0:) Vicky均 可能借書的人走了,家人寄
2023年10月24日08:10
w.y. 能還就不錯了,沒當古董書賣了
2023年10月24日08:54
菁 哇~,好令人懷念的借書卡!
在我小學的時候還看過呢!真感動
2023年10月24日12:41
Grace雁子 有腦袋的人都知道,借書是圖書館鼓勵大家看書,
罰款正常都不可能超過書的售價,因為要罰真的買一本新的歸還就好了。(除非古董或絕版買不到!
只是不懂規定,書大家都借,不見時不扣折舊)
看這個新聞直覺是1933年? 圖書館人員沒有催收還書機制嗎?二戰都還沒開始..還真早。
家人保持的很好也很有規矩,一樣還書👍
2023年10月24日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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