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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宿附設視聽設施要繳娛樂稅 稅務局:歇業時間停繳

澎湖時報
更新於 07月18日12:41 • 發布於 07月18日22:00
旅宿附設視聽設施要繳娛樂稅 稅務局:歇業時間停繳

(記者李三祿報導)澎湖旅遊受到疫情解封及國外旅遊大爆發等大環境因素影響,導致遊客數呈現下滑趨勢;現又傳出旅宿業者附設視聽設施要繳交娛樂稅,讓業者苦不堪言,不僅瘦了荷包,更擔憂加速民宿倒閉潮。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這是全國通用稅法,已依最低娛樂稅辦理,並准許冬季歇業時間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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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澎湖近年來民宿、飯店林立,部分民宿業者為了增加賣點,會在其營業場所或客房內提供具伴唱(卡拉OK)功能之視唱設備,供投宿旅客歡唱娛樂;但近日卻接獲稅務局徵收娛樂稅公文,限期7日內繳交,不然依法開罰,引發業者反彈,質疑提供遊客視聽設備並未收費,為何還要繳交娛樂稅?

稅務局局長林宏城表示,商務飯店、溫泉會館、汽車旅館於客房內或其營業場所,提供具伴唱功能之視唱設備供房客娛樂,不論收費與否,均比照視聽KTV(卡拉OK)娛樂業者,應依娛樂稅法第7條規定,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林宏城指出,旅宿業附設卡拉OK,也屬娛樂稅法規定「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課徵範圍,不論有無額外收取費用,都應課徵娛樂稅。澎湖合法登記民宿約1,500家,稅務局先由廣告內容著手,只要標榜提供視聽設備的民宿,就依法寄發繳納娛樂稅公文,去年有10餘家,今年則有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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