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涉及詐領公費、助理費等案,台北地檢署前年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童出庭時堅稱輔助款未入私人口袋,今日台北地院宣判,依貪汙罪判童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依偽造文書罪判5月,可易科罰金。
檢方的起訴書指出,直轄市議員得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每名議員每月公費助理補助總額,則不得逾24萬元、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不得逾8萬元,公費助理費用由議會編列經費支應,並且比照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等。但童仲彥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間,虛列蔡姓助理等人,詐領不法所得123,842元。
另外,童仲彥明知公費助理魏國桂的妻子張青玟並未從事助理工作,為使張青玟得以投保勞保,竟同意張青玟掛名助理,使台北市議會誤信童仲彥2012年3月起至2013年4月聘用張青玟為助理,進而將上開不實事項登載「台北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酬金清冊」及「春節慰勞金清冊」。
判決理由指出,童仲彥擔任台北市議員,本應自律為選民榜樣,竟詐領公款挪用,顯不可取,全案事證十分明確,童仲彥卻一再否認犯罪,「本院沒有辦法認為童仲彥對自己所為有悔改的意思,從而認為並沒有從輕量刑的空間」。因此依貪汙罪判處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偽造文書部分則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記者向童仲彥求證,但截至截稿前,童仍未回應。
阿彌陀佛
公道自在良知,是非自有天評
法條不是絕對,因果報應論定
我們台灣政府官員共識用這些不完善的矛盾法律條文執政,只要求人民遵守法規,然而政府官員本身有真正為人民著想作事嗎,強制實施錯誤的政策要人民遵循,嚴重造成了多少人民金錢負擔和困擾。
願心靜知音我所寫的這一篇善文章建言可以讓我們台灣社會所有民眾閱讀參考。
歡迎大家把心靜知音我所寫的這則如何看待國民年金善文章,廣為分享親朋好友與社會大眾閱讀參考,甚至刊登報紙公開讓所有我們台灣社會大眾閱讀參考也沒有關係。
我們應如何看待國民年金政策?
國民年金立意良善,但強制社會民眾繳納國民年金,這非是真正民主自由法治國家應有的現象。
建議國民年金應讓社會民眾有選擇參加與否的自由權益,這才是合道理。
強制民眾參加國民年金,讓民眾累欠國民年金保費,10年到期,再以公權力向民眾討國民年金欠費債,這實是不正確的作法,尊重認同國民年金的政策,同時也要尊重不認同國民年金的民眾,不是用不完善的法律條文和公權力強制民眾參加國民年金與繳費,這樣子才是合道理,才能受到全我們台灣社會百姓支持與認同和樂意參加國民年金。
2019年03月28日06:21
簡主任Joseph 負責,了不起。
記得關好關滿。
2019年03月28日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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