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捷運三鶯線今(20)日中午驚傳工安意外,捷運工程在三峽區佳福、佳興路交叉路口實施橋墩灌漿作業時,鷹架突然倒塌,導致3位台籍工人和2名泰籍移工受困,5人從3層樓高的鷹架摔落,其中4人摔到地面,1人卡在鷹架當中,5人送醫後,有3人經搶救後宣告不治。
3人不幸宣告不治 侯有宜:絕對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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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線捷運工程今日發生倒塌意外,警消獲報後趕緊前往,並將5名工人救出,搶救過程中,發現3名工人當場已沒有生命跡象,緊急將人送至土城長庚、三峽恩主公和板橋亞東醫院急救,最後3人仍不幸宣告不治。另外2人意識清醒送醫,其中1位左小腿骨折。
新北市長侯友宜趕到現場後,勒令現場停工,他表示,傷者與後續相關事宜都會全心照顧和支援,工安問題發生就要深刻的去反省和檢討,絕對嚴正處理工安事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將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檢視工安後再談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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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受檢查事業單位之選擇原則
受檢對象應考量各勞動檢查機構轄區內事業之職業災害發生情況、事
業單位分布情形、性質、地區特性及安全衛生條件、勞動條件現況,依下
列原則選列高風險事業及勞動法令規定應辦事項實施檢查:
一、應實施檢查之事業單位
(一)勞動條件部分:
1.經陳情、申訴、檢舉勞動條件不符勞動法令規定者。
2.經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報導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
3.經專案檢查或其他檢查,發現有違反法令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
屆期仍不改善之情事者。
(二)職業安全衛生部分:
1.發生死亡或重傷之職業災害及應追蹤改善情形者。
2.年度防災重點輔導對象,不配合改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者。
3.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申請檢查者。
4.依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或檢查
者。
5.未依規定配置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或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
護者。
6.經陳情、申訴、檢舉安全衛生不符勞動法令規定者。
7.經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報導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
2021年11月20日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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