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發生員警猥褻案,蕭姓員警在受理案件時結識20歲妙齡女子,卻已交還證物為由進入女方住處,並對其強吻、伸鹹豬手,事後還給女方5000元,女方氣得向市議員江和樹投訴,三分局則已將蕭員調職,全案由督察室介入調查中。
據了解,蕭員2024年12月31日處理該女子與男友父母吵架案,男友母親在過程中自行跌倒,全案不涉及刑事案件,蕭員卻扣走現場的2把刀,並藉此結識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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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員3日拎著食物和2把刀到女子住處,佯稱要歸還證物後進門,卻對女子上下其手,還強吻、摸大腿跟擁抱,被害人嚇得無法動彈,蕭員事後還給女方5000元,女方則氣得找江和樹投訴。
江和樹17日召開記者會,與被害人和被害人的父親一同揭露此事,並痛批蕭員知法犯法、利用職權誘騙被害人,且蕭員手法熟練,懷疑恐不止一人受害,要求台中市警局深入調查。
三分局表示,蕭員猥褻不當行為屬事實,現已將蕭員先行調離原單位,並研議記過以上處分,另所長對屬員督導不周,亦將核予申誡處分,本案後續將由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待完成被害人筆錄後即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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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錘百練 有的警察真不是什麼好東西,看到就討厭。
9小時前
張原泰 整個警察局都是色警,才會官官相護!
10小時前
林 才申誡?
又是
官官相護
唉!
台灣…
10小時前
Liang 警察犯案只有調職申戒嗎,這個已經犯案就要關起來了,會不會罰的太輕,有夠離譜的處罰。
18小時前
張原泰 不適任警察記過、調職、等著領高額退休金!
1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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