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小兄弟目擊...惡鄰13刀砍死爸媽 想交保法官「這理由」拒絕

TVBS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陳祁,陳佳宜
吳男逃亡到屏東。(圖/TVBS)

去(112)年9月,在高雄市苓雅區發生一起命案,吳姓男鄰居持刀砍樓上的羅姓夫妻,還狂砍13刀,當時開門讓兇嫌進門的一對小兄弟,目睹了爸媽慘死的模樣,身心靈大受打擊,令人相當心疼,而吳姓兇嫌遭到收押,近期收押期滿,其向法院聲請交保遭到駁回。

這起案件發生在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的一處大樓,當時35歲的蔡姓媽媽,正準備帶2個兒子去上學,吳男當時持刀上樓按門鈴,兩個小兄弟幫忙開門,沒想到吳男竟朝蔡女狠砍5刀,導致其肺部、肝臟等濺血,接著吳男衝入房間,殺了小兄弟的父親,讓兩個年幼的心靈看著雙親殞命,留下一輩子沉痛的傷痕。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吳男遭逮捕,檢方認為男子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吳男在犯案後,隨即換裝逃逸,並有隱匿、湮滅相關證物之行為,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故向法院聲請羈押。由於吳男羈押期滿,向法院聲請交保遭駁回,法官認為其有滅證,

惡鄰吳男近期羈押期滿,向法院聲請交保被駁回,法官認為,吳男所涉殺人案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權衡對社會的危害性、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以及他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程度,如交保不能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駁回聲請。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27
  • Johnny
    什麼時候才能槍斃,要殺幾個才算惡性重大,殺到法官家為止嗎
    1天前
  • W
    還沒審??都過一年了
    1天前
  • Autumn
    垃圾就應該處死,法官別做窩囊廢!
    1天前
  • 洪文信
    我不喜歡共產黨,但我喜歡共產黨會把殺人犯判死刑,推出北門斬首示眾
    1天前
  • sanho66
    法扶那幾個律師,肯定又出來積極的協助壞蛋打減刑官司了。合理的懷疑那幾個律師,是不是收了 “敵人” 的好處?來擾亂社會。
    1天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