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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補習班停業 市府籲業者出面退費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2小時前 • 發布於 22小時前
采禾文理技藝補習班財務不佳停業,台中市府呼籲業者處理退費。(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陸續接獲逾十件消費者申訴,北屯區太順路八七0號之采禾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財務狀況不佳停止營業,未能退還家長已繳之學費。法制局呼籲采禾補習班的負責人,儘速出面提供合理的退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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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長李善植九日說,消保官接洽台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以及采禾補習班之前的合作廠商美育兒童音樂舞蹈國際教育機構(美育旺旺文化事業公司),品保協會協調所屬會員,提供鄰近采禾補習班的四家文理補習班供家長選擇,給予學費優惠。

美育公司表示,提供消費者於采禾補習班所餘堂數一半的課程數,填補消費者部分損失。采禾補習班未提供補習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有待采禾補習班處理,法制局呼籲采禾補習班的負責人,儘速出面提供合理的退費方案。

法制局指出,采禾補習班以預收課程費用方式收費,去年十一月、十二月間持續推銷課程,消費者去年十一月間支付三萬八千四百元購買課程,沒想到采禾補習班於十二月底發生財務狀況無法提供補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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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聯繫品保協會,品保協會協調鄰近補習班,願意在學費上給予受害消費者優惠待遇,分別是格林、長勁、啄木鳥及琳達(新光分班);另去年十一月之前與采禾補習班合作的美育公司,向消保官告知其台中北屯分校因服務量能有限,僅能提供消費者於采禾補習班所餘堂數一半的課程數;彰化分校、南投分校等其他分校,可提供消費者所餘堂數的全部課程,減輕消費者損失。

消保官建議消費者可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請求采禾補習班退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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