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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課稅新政應如何實施?立委黃珊珊強調「先管理、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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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於 8小時前 • 採訪撰文:張詠晴

比特幣近期漲勢驚人,距離 10 萬美元大關可謂近在咫尺。即便目前 BTC 回調至 95,000 美元下方,這一波漲勢帶來的巨大交易量,仍吸引了比以往更多的散戶投資人加入。

日前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會議中,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針對財政部對加密貨幣個人交易所得的課稅措施提出質疑,強調財政部應主動出擊,完善加密課稅機制。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表示,數位發展部已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資產而非貨幣,相關交易一定會課徵所得稅,但查核方式仍需進一步研議,預計三個月內研擬出相關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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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率的課稅要能達成,恐怕還是需要先深化與 VASP 之間的合作。」立委黃珊珊在接受《幣特財經》採訪時,對加密貨幣課稅政策提出多項建言,認為「先做好管理,才能談課稅」,並呼籲政府應從虛擬資產服務提供業者(VASP)管理與國際合作著手,以兼顧產業發展與公平稅收。

建立有效稽徵基礎的第一步:深化與VASP合作

黃珊珊表示,加密貨幣課稅政策的落實,關鍵在於政府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ASP)之間的合作。雖然申報稅賦是國民的義務,但若政府要主動稽徵,掌握資產來源是必要的前提。她並強調:「是否能有效掌握資訊,取決於政府是否能與VASP建立起穩健的資訊交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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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進一步指出,稅收的有效執行,需要以完整的 VASP 登記制度為基礎。當前台灣的 VASP 業者是否已能滿足金融監管機構對洗錢防制的要求,仍需進一步檢討與落實。

加密貨幣的交易與所得必然需課稅

對於加密貨幣交易的課稅,黃珊珊認為,任何商品在交易或獲得所得時,都應納入稅賦範疇。然而,她指出:「是否給予稅賦優惠,這屬於政策決定的範疇。」在課稅之前,應先完善相關的登記與納管機制,確保業者與交易行為都在規範內進行。

法律定性優先:加密貨幣需先確立監管地位

黃珊珊強調,加密貨幣的課稅討論應建立在法律定性已確立的基礎上。目前,台灣尚未完成對加密貨幣的法律定位。因此,她認為當務之急是完善洗錢防制制度,並推動相關專法,以奠定稅收政策的基石。

她指出,台灣的低稅率與整體所得稅負輕的特性,是吸引產業發展的優勢。「在台灣進行交易,本身的稅負壓力不高。然而,在課稅政策制定之前,應先確保國內外 VASP 均能納入金管會監管範圍。」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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