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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霸凌! 謝宜容涉5罪遭羈押禁見

鏡新聞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 鏡新聞
謝宜容凌晨被帶往新北檢,頭戴鴨舌帽不敢抬頭。(鏡新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等5大罪,於今日(11日)清晨遭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下午3點開庭,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北分署吳姓公務員上月4日在辦公室輕生,爆出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事件延燒後,又有議員、立委指謝涉嫌濫用183萬元公款送禮及裝修辦公室,新北地檢署主動分他字案將她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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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於10日發動搜索,前往新北市三重、新莊、五股區,搜索包括北分署、謝宜容住處及相關人住居所及辦公室共22處,並約談謝宜容等23人。其中包含裝潢業者康姓男子在內12人,訊後分別以3萬至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10人為證人,訊後請回。

檢方另以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勞動部今公布北分署吳姓員工輕生案行政調查報告,結論指出,謝宜容長期以高壓威嚇模式領導,致使北分署同仁處於一個持續高壓、不友善之惡劣工作環境,並因其時常釋放與上級長官關係良好,及事後記恨並究責之領導風格,產生寒蟬效應,讓下情無法上達。吳員被謝員交付主責難以達成之「智能就服專案」,逾越業務上之必要且相當之範圍,謝員對吳員不僅具有職場優勢地位,且其領導風格不容部屬違反指令,使吳員長期處於高壓之工作環境,謝員之不當管理,與不合理的業務要求,已構成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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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89
  • 陳信宏
    這樣就對了
    10小時前
  • Tommy
    霸凌人家的時候不是很暢秋 現在頭低到這樣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10小時前
  • 歡欣鼓舞的新聞
    10小時前
  • 76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10小時前
  • 李紀瑾
    那個開演唱會的不用辦嗎
    1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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