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日籍遊客鯨井亮治一家三口,2019年在屏東墾丁後壁湖潛水,由於風浪太大及耳壓問題導致鯨井溺斃,民事判決近期出爐,潛水教練夫妻及其公司,共需賠償鯨井一家超過兩千萬元鉅款,創下台灣潛水死亡意外賠償的最高記錄,引發潛水業界討論,認為應該謹慎潛水學員身體狀況,但全案仍可上訴。
林姓教練和日籍妻子王女均領有潛水教練資格,在屏東恆春經營潛水店。2019年8月間,林姓夫妻招攬日籍遊客鯨井亮治一家三口前往後壁湖區域,進行3天開放水域潛水活動。同月15日,恆春沿岸天候不佳,林姓夫妻在軟珊瑚區對鯨井亮治進行耳壓平衡訓練,見他反覆下潛,顯有耳壓平衡困難症狀。林姓夫妻卻疏於注意,鯨井亮治下潛後,耳膜因水中壓力破裂、內耳聽骨損壞及出血,又未能及時獲救,因而溺水窒息死亡。
這起意外刑事判決依過失致死罪判林姓教練和日籍妻子8月徒刑與得易科罰金之刑6月,目前被告林姓教練在監服刑中,王姓妻子現雙眼失明,潛水公司早已停止運作;而近期民事判決出爐,林姓教練夫妻及其公司給付原告鯨井亮治妻子鯨井愛子929萬餘元,其父母及女兒分別需賠378萬至426萬餘元,合計金額高達2070餘萬元。
判決指出,死者鯨井家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死者鯨井亮治的妻子、女兒及其父母,原針對喪葬、撫養金、撫慰金、懲罰性賠償金總計原求償達8000多萬元,但法院最終合判2070餘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這起判賠案例,律師潘人誠認為,這金額算正常,因被害人上有老下有小,加上原告人數多、不是常態的車禍案件,算得出的這個數字還合理,只是從被告側看起來有些可以抗辯的,比如過失相抵,但刑案部分有明顯過失遭判刑,或許也是民事遭判賠鉅款的原因之一。
在潛水界,「耳壓平衡」是進入潛水世界的重要課程,因為沒有適時地排解耳壓,可能會導致耳膜破損,在深海中一不小心就會造成生命危險。
「越基本的項目越要嚴格執行!」墾丁資深潛水教練阿文說,不管是水肺還是自由潛水,最重要的就是安全,為了避免出現生命危險,而攸關身體狀況的動作,絕對不可以勉強操作,生命沒有重來機會,判別學員是恐慌而非緊張時,教練要勇敢「喊停」。
水羊 遇到國際客
隨便賠都要跟上時事
破千萬基本
法官遇國人死亡
要破500萬都很難
8小時前
強 可悲
遇到日本哥哥就軟了
台灣人命不值錢
8小時前
❄️🔆煜仁。Morgan® 🔆❄️ 今天是台灣人的話,最多賠500萬吧!
換成日本人就變2000萬?
一樣是人,台灣比日本不值?
8小時前
✨阿星💫💫💫 先不說業者專不專業、外國不僅月亮圓人命更值錢、
8小時前
戴炳宏 台灣人有賠那麼多?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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