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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討「贊助費」挨罰150萬,家樂福不服興訟敗訴!發生什麼事?事件一次看

數位時代
更新於 01月29日02:14 • 發布於 01月29日02:07

家樂福併購頂好後裝修新超市「Market 便利購」,不過被檢舉不當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遭公平會開罰150萬元,家樂福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為,家樂福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並非僅屬單一個別非經常性的交易糾紛,但此件受影響供應商家數眾多,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日前判決家樂福敗訴,可上訴。
針對此案,公平會在110年10月曾做出原處分,認為家樂福向「頂好Welcome」超市供貨的供應商共88家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命家樂福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家樂福不服,請求撤銷原處分。家樂福主張此件純屬因家樂福併購後,關於協商新店開幕贊助金收取的單一個別非經常性交易爭議,本質應為私人間商業利益糾紛,不應由公平法介入管制,且不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究竟整起事件是怎麼一回事?以下為2021年3月報導:

量販通路龍頭家樂福去年以32億元台幣併購惠康百貨旗下頂好Wellcome超市、頂級超市Jasons Market Place,今年初開張兩家頂好改裝的家樂福超市,並以每週8間的改裝速度完成196家新店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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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今(29)日卻傳出家樂福對逾千家頂好供應商索取新店開幕贊助費、金額高達294億元,上週共有13家公會連署向公平會陳情,控訴家樂福濫用市場通路的優勢地位,索取不當的附加費用。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進一步說明,流通事業跟供貨商是可以進行附加費用的規定,常見的有上架費、活動促銷費、新店慶祝活動等,但約定內容要符合合理與公平,若如公會所稱,家樂福將違反《公平法》第25條,事業不得有顯失公平行為,否則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

這11個公會包括:糕餅、造紙、化妝品、清潔用品、飲料、罐頭、糖菓餅乾、釀造食品等業別,於上週五向公平會陳情,控訴家樂福濫用市場通路優勢地位,強索不當附加費用,若以每家店平均收取新台幣5萬元,以3000家供應商、約有196家新門市估算,費用恐高達29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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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供應商溝通有誤會」家樂福已砸千萬元完成34間頂好門市改裝

家樂福今早發聲明回應,「 本公司無以市場力量要求各供應商與本公司簽約。本公司均嚴格要求採購人員,所有扣款皆須基於目前有效之合約條款執行 。」在收購惠康公司前,已與各供應商陸續完成簽訂2020年度契約,故扣款的契約義務,與家樂福結合惠康公司後的市場力量無關。

家樂福指出,目前正與供應商進行2021年度合約的協商及簽署,如廠商對於目前合約有任何異議,可直接與相關人員討論,家樂福公關表示,「目前正在了解中,可能與供應商之間有溝通上的誤會。」

對於新店贊助費用294億元的數字,家樂福澄清,頂好超市的改裝,不只是換招牌為「Market 便利購」,改裝內容更包含門市整體系統(包括自動櫃員機及會員紅利點數等)、 設施(包括斜坡、自動門、升降梯、冷氣門簾、地板磁磚、服務中心、顧客休息區、空 調設備、洗手間、燈光、冷凍/冷藏/一般貨架等)的更新,「 截至3/25已完成34家頂好改裝門市,現階段依不同需求已分別投入新台幣500萬元至1,200萬元不等的改裝成本。

把經營成本轉嫁供應商?公平會:將立案調查

家樂福集團併購頂好後成為繼全聯後第2大超市,家樂福全台門市將突破350家,以市佔率來看,公平會說,若以賣場、超市的總體市場而言,家樂福市佔率僅佔14.69%,目前市佔率最高為全聯。

延伸閱讀:頂好改裝的首間家樂福超市開幕,賣現做便當、還有休憩區!未來還要如何展店?

去年12月9日公平會以4個附加條件,正式審查通過家樂福併購頂好案,以維護整體經濟利益和中小型供應商權益。

如今家樂福卻因索取附加費用與供應商鬧翻,陳志民表示,將立案調查此案,若家樂福違反《公平法》第25條,事業不得有顯失公平行為,包括濫用市場相對優勢地位,把經營的成本費用轉嫁到供應商的附加費用,公平會將進一步調查。

家樂福合併頂好改裝爭議事況聲明:
本公司於收購惠康公司後投入約 200 人之改裝團隊,全力支援原頂好超市之改裝作業, 希望使消費者獲得更優質之購物體驗,對於原頂好超市之改裝,不僅只是更換招牌為 「Market 便利購」,改裝內容更包含門市整體系統(包括自動櫃員機及會員紅利點數等)、 設施(包括斜坡、自動門、升降梯、冷氣門簾、地板磁磚、服務中心、顧客休息區、空 調設備、洗手間、燈光、冷凍/冷藏/一般貨架等)之更新,以確保顧客可以享受更舒適 的購物空間、更優惠的價格以及更好的服務;每間門市不含後續商品及價格投資,現階段依不同需求已分別投入新台幣 500 萬元至 1,200 萬元不等之改裝成本。
本公司於收購惠康公司前就已與各供應商協商 2020 年度契約,並陸續簽訂完成,故扣 款之契約義務與本公司結合惠康公司後之市場力量無關,本公司亦無以市場力量要求各 供應商與本公司簽約。本公司均嚴格要求採購人員,所有扣款皆須基於目前有效之合約 條款執行。
本公司收購惠康公司後之市占率,按公平會計算結果並無所謂寡占之情形,對通路市場 及供應商影響相當有限。
家樂福也再次強調,視所有供應商為重要夥伴,同時也秉持與廠商共好原則,希望在改 裝過程後創造更大商機,令各供應商得以受益。本公司目前仍與各供應商進行 2021年度合約之協商及簽署事宜,如廠商對於目前合約有任何異議皆可直接與相關人員討論。

責任編輯:錢玉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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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0
  • Jack Smith
    供應商贊助早就行之有年 各行各業都有 尤其是產業龍頭都這樣玩 供應商不贊助,以後就不進你家的貨
    01月29日06:44
  • 水果達人
    這事不是早就盛傳多年了,開店都要供應商贊助,全臺最大菜蟲就是全聯跟家樂福量販店,壟斷所友的日常生活用品,垃圾
    01月29日04:32
  • 靜文
    就是無本收購還倒賺的概念,將併購及裝潢和開幕活動的 所有成本灌給廠商,由廠商來負擔併購及營運費用!要求廠商付錢讓通路商零成本去壓榨自己!
    01月29日06:43
  • Shane
    家樂福、全聯、7-11系出同門,經營手法都很惡質 去問他們的供應商就知道了
    01月30日01:39
  • 陳志誠
    添香油錢的概念
    01月29日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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