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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遭疑帶私酒回台免驗 黃暐瀚:爆料者指控情節離奇

台視
更新於 04月22日06:54 • 發布於 04月22日06:47

昨(21)天社群網站流傳,準副總統蕭美琴要求將奉調回台的海運自用物品免查驗通關,其中包含23瓶酒。今(22)天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法院備詢時回應,蕭美琴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符合規定,並沒有特權。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也認為,網傳蕭美琴帶私酒回台準備「私賣」,他覺得一聽就覺得怪,價值三萬多拿回台灣大概只是喝掉,「一個副總統當選人拿去賣,可能嗎?」

蕭美琴返台申請自用酒通關 財政部長:符合規定沒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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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蕭美琴要求關務署免私酒查驗的謠傳,今天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法院受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時回應,政府派駐到國外人員,攜帶的自用物品,通關有相關辦法規定,所有駐外人員都循此程序,蕭美琴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符合相關規定,並沒有特權。

黃暐瀚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網傳蕭美琴帶私酒回台,形同「私菸2.0」的新聞出來的時候,他第一時間想知道的就是「規定是如何」?黃暐瀚指出,根據「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駐外人員回台可以將自用物品帶回。爆料者提供「清單」指控蕭美琴「企圖」帶回23瓶酒,價值36000元,可能準備「私賣」,情節離奇,他一聽就覺得怪。

黃暐瀚認為,23瓶酒價值3萬多,拿回台灣大概也只是喝掉、宴會用或餽贈親友,一個副總統當選人不太可能拿去賣。如果說運回整貨櫃,幾百箱上千萬,說拿去賣就覺得不意外,但指控蕭美琴把3萬多的酒拿回台灣賣,就難怪府方高層跟外交部初步懷疑這是「認知作戰」。有過先前「私菸案」的經驗,對於指控存有懷疑是對的。但懷疑之後得冷靜的思考、爬梳證據、釐清規定,再得到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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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指出,有關蕭美琴案,財政部跟外交部都對外說明,駐外人員按照規定回國辦理自用物品運回,蕭美琴的酒品提供了清單,外交部出公文請求「免查驗」,不是「免稅」,該繳的稅,還是要繳,一切照規矩來。

黃暐瀚強調,認事實不認顏色,蕭美琴案財政部跟外交部都對外說明。圖/翻攝自黃暐瀚臉書

責任編輯/林廷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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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4
  • johnathon
    我相信情節離奇,光是光電,民進黨都是億來億去。怎麼可能為這區區的36000!
    04月22日09:53
  • 董浩合
    沒關係啦!因為她是民進黨的官員
    04月22日09:00
  • SIANG-YUN
    找不到其他事情可爆料亂爆料認知作戰
    04月22日08:22
  • 阿德
    請把繳稅清單拿出來,打臉爆料者!
    04月22日10:31
  • 成哥
    民進執政黨超買.超帶黨官日常啦!🙄
    04月22日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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