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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茂議會調查自述市長交辦 民眾黨議員批「洩密」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9月16日05:15 • 發布於 09月16日04:31 • 華視

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因為京華城案被列為被告,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再公布都發局公文,黃景茂簽章內容還寫到「爭取時效」,也成為調查小組議員輪番質疑的內容。而黃景茂也對議員坦言,當時考慮市長室有交辦研處、應曉薇議員也一直在積極協調,都委會研議時是要求他的容積獎勵項目,要符合公益性跟對價性。

記者VS.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1.01)說:「(市長黃景茂是不是要「畢業」了),他去住都中心當執行長。」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從證人轉列被告,隨著公文曝光,更能還原京華城案推進狀況,黃景茂親自蓋章簽核,公文白紙黑字,請貴公司於10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關資料,並為「爭取時效」,本府都發局同步簽報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商該申請案容積獎勵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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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民)林亮君說:「奇怪了一個民間的改建案,為什麼都發局要這麼積極的,來幫忙他(柯文哲)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其中還提到「爭取時效」四個字呢,民間的改建案,「爭取時效」又是為什麼。」這份公文也成了議員,輪番質疑的重點問題。

今年5月24日黃景茂親自到議會,許淑華當面詢問,你前面一直叫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就是因為柯文哲簽了,叫你們送都委會處理,對不對,市府提出來沒有說要給他都更獎勵,你這邊幫他趕時效性的原因是為什麼,為什麼要下這樣的公文,黃景茂回答,當時考慮市長室有交辦研處,應曉薇議員也一直在積極協調,都委會研議時是要求他的容積獎勵項目,要符合公益性跟對價性。

只不過隨著調查報告外流,也讓民眾黨議員陳宥丞不滿,點名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洩漏秘密會議記錄。台北市議員(國)游淑慧說:「黃景茂所證實的東西,其實在5月初的時候,在議會就被揭露了,檢調有他偵查不公開的法律限制,但是其他的行政調查並沒有(限制),市議員本身應該是揭露事實,而不是去掩蓋事實。」京華城連續闖關,柯文哲捲入弊案,昔日部屬也牽涉其中,隨著紀錄曝光,更能還原事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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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koko
    洩密個鬼啦!你們柯p不是一直強調要公開透明嗎?市民難道沒權利知道嗎?
    09月16日05:12
  • Howardevol
    狗眾黨
    09月16日06:04
  • 林通海
    台北市政府的副市長局長都委會委員都說這20%是圖利罪不能淦,是假老二硬要淦的。 法官也認定是假老二明知而故意為之。是誰在造謠?就是你們這些文盲小草! 裁定理由全文如下: 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09月16日16:45
  • ChunYu
    綠霉滑視小三粒又在帶風向,有交辦你違法嗎? 貨運司機自己犯法闖紅燈也要怪老闆叫你送貨準時送達?
    09月16日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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